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具体有哪些(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具体有哪些方面)

时间:2023-03-18人气:作者:佚名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具体有哪些(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具体有哪些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具体如下:
1、未经执行单位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单位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单位保存。
标签: 义务  单位  刑事诉讼法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