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缴纳比例 浙江工会经费缴纳比例

时间:2023-05-07人气:作者:佚名

工会经费缴纳比例 浙江工会经费缴纳比例

目前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代征。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标签: 工会  经费  地税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