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有行政处罚权吗(教育部门有行政处罚权)

时间:2023-10-22人气:作者:未知

教育局有行政处罚权吗(教育部门有行政处罚权)

1.首先教育局属于行政机构,具有行政处罚权并有权辞退或者处分教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间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标签: 行政处罚  教育局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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