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超过六十天后还可以追究吗 治安案件超过60天后还可以追究吗

时间:2023-03-26人气:作者:佚名

治安案件超过六十天后还可以追究吗 治安案件超过60天后还可以追究吗

1、 治安案件超过60天后是否还可以追究,得看具体案件规定。
2、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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