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人气:作者:佚名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二)本罪与贿赂罪牵连行为的认定
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受贿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
(0)人喜欢2024-06-05资助恐怖活动罪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所提供的资金、物资和其他帮的对象必须是实施恐怖活动的组织或者是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否则不构成本罪;二、有自愿无偿提供资金、物资、其他帮助和为其提供筹集资金、物资的客观
(0)人喜欢2024-06-05您好,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除了在概念方面的不同点之外,主要还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律师为您解答:(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知道,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
(0)人喜欢2024-06-05一、发表权与发行权代表的权利不同:1、发表权是人身权利。2、发行权是财产权利。二、定义不同:1、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2、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
(0)人喜欢2024-06-05(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
(0)人喜欢2024-06-0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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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