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5人气:作者:佚名
近日,晏清律师收到拆迁问题咨询,询问:房子要拆迁,是单位房,没有任何证件,但我们一直在居住,是否可以得到拆迁补偿?下面通过一个案例一起找寻问题的答案吧!
基本案情:夏先生系xx村居民。其居住的房屋系上世纪九十由某房地产公司建造,并以较低租金长期出租给其职工居住使用,该房屋没有办理过房屋权属证书。2019年4月,当地区政府发布《xx河治理工程xx村房屋拆迁公告》及《房屋拆迁安置方案》,夏先生使用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2020年4月,当地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村相关居民限期清理房内用品,先行拆迁。2020年4月,夏先生使用的房屋被当地区政府拆除,但夏先生未得到任何补偿。
法院判决:确认xx政府拆除xx居住的房屋的行为违法。
律师评析:本案中,当地区政府以夏先生仅为承租人,对于涉案房屋不具有合法权利,与强拆没有利害关系进行答辩,这是完全错误的。由于涉案房屋是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建造的,由夏先生长期居住,夏先生拥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屋内物品的所有权等权利,拆除涉案房屋必然对夏先生的上述利益和权利造成侵害,故夏先生与涉案房屋被拆之间存在相应的利害关系。当地区政府在拆除案涉房屋前,未向夏先生作出行政决定以及履行催告等法定程序,强制拆除行为是违法的。同时,夏先生对于房屋的居住权、屋内物品的财产权,征收单位均应当予以赔偿。
以上便是晏清律师为大家带来的今日分享,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时候,公租房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主要的补偿是安置费用。当然,各地对于公租房遇到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遇到这种情况的,建议及时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士,及时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法律途径,获取针对拆迁补偿的相关书面文件,像上述案例中的夏先生一样,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铁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项目有医疗费用、还有不能工作的误工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用等等,如果造成他人伤残的,那么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的补助金等等,这都是需要支付的。
(0)人喜欢2023-08-29重婚可以在法院协调,但是不能调解。因为这本身就属于自诉类型的案件,如果说当事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的请求,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准许的,但是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
(0)人喜欢2023-08-29工伤赔偿属于劳动仲裁,因为发生了工伤方面的一些纠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方面没有办法自主解决的情况之下,就可以选择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实在不行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通过劳动诉讼等相关的方式来进行解
(0)人喜欢2023-08-29过错推定原则本质上属于破除责任原则,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从总体上来说也是受害者,则诉讼过程当中如果能够证明侵权的行为和损害的后果之间发生的一些事项,自己没有任何的过错的话,就可以不承担相关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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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3-08-29过错推定原则本质上属于破除责任原则,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从总体上来说也是受害者,则诉讼过程当中如果能够证明侵权的行为和损害的后果之间发生的一些事项,自己没有任何的过错的话,就可以不承担相关的责任呢
(0)人喜欢202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