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写的借到他人写有借条但不承认债务关系怎么起诉

时间:2023-09-05人气:作者:未知

借条写的借到他人写有借条但不承认债务关系怎么起诉

一、借条写的借到他人写有借条但不承认债务关系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出借人履行了出借义务。

三、有借条不承认债务关系起诉时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四、有借条不承认债务关系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有借条不承认借贷关系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事实上,如果只有借条,不能证明成立了借贷关系,借条是从履行了出借义务之后才生效的,对于债务人来讲,如果写完借条后当事人并没有借钱,收到法院的诉讼状副本以后可以依法进行答辩,在债务纠纷中法院受理原告诉求不代表原告一定会胜诉。

标签: 借条  法院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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