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9人气:作者:未知
一、夫妻离婚债务如何举证?
1、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
对于这一方面,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对此,不发生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问题,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债务已还清者,只是承认原来曾有债务,并没有承认现在还有债务。对此,不能认为是对债务的自认,而应当认为是抗辩。在这种情况下,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
夫妻离婚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也就是说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对于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如下:
(1)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
(2)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
3、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
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看下面这两种情况:
(1)如果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主张是个人债务,由主张个人债务者举证,并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如果互相认为是对方个人债务的,双方都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一方举证不能,另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由举证不能者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无法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时,应认定为共同举债者的共同债务。
二、民法典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由本人偿还。
(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
(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现实中,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债权人能否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应负举证责任。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内容,首先要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支付方式,支付到什么时候。同时,尽量约定清楚探望的时间,探望的具体方式。
(0)人喜欢2024-05-09如果是一方婚前接受赠与财产的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接受赠与的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只给受赠人一方的,才作为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0)人喜欢2024-05-09离婚问题如果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必须要户主或户口本持有方的配合,所以,为了保障离婚后可以顺利迁出户口,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
(0)人喜欢2024-05-09集体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的,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并没有集体房产证这样的法律概念,所谓的集体房产证就是集体产权房,集体产权房是修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没有房管局出具的房产证,这类房产并不是私人财产,并没有房管局
(0)人喜欢2024-05-091、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2、夫妻离婚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3、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
(0)人喜欢2024-05-09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内容,首先要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支付方式,支付到什么时候。同时,尽量约定清楚探望的时间,探望的具体方式。
(0)人喜欢2024-05-09如果是一方婚前接受赠与财产的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接受赠与的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只给受赠人一方的,才作为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0)人喜欢2024-05-09离婚问题如果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必须要户主或户口本持有方的配合,所以,为了保障离婚后可以顺利迁出户口,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
(0)人喜欢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