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时间:2023-04-25人气:作者:佚名

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一、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构成强奸行为,涉嫌强奸罪。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强奸已满14周岁的妇女,必须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才会构成强奸罪。也就是说,与14周岁以上的妇女发生关系,要求要用暴力等强制性的手段,不顾妇女意愿强奸妇女的,才构成强奸罪。如果是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不论该幼女是不是同意,只要发生关系,都构成强奸罪。

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等性侵害犯罪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二、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女性能否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有待进一步明确。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和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需要对行为人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项罪名在主观方面存在故意犯罪行为,并且以奸淫为目的。认定强奸罪之后,在侦查阶段得到谅解也是会判刑的,但是如果能够证明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损害的,可以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标签: 案件  强奸罪  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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