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小摸构成盗窃罪吗? 小偷小摸和盗窃罪的区别

时间:2023-05-17人气:作者:未知

小偷小摸构成盗窃罪吗? 小偷小摸和盗窃罪的区别

一、小偷小摸构成盗窃罪吗

小偷小摸如果属于多次盗窃情形或盗窃的数额已经达到立案标准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就不构成盗窃罪。因为盗窃罪的基本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情形。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构成是必须要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是形成多次盗窃才会构成;如果是属于小偷小摸不存在多次,数额也达不到立案的标准,那么是不会构成犯罪的,所以,在认定犯罪时执法人员也会从各个要件来进行确定,如果认定为犯罪必定就需要承担起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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