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农民欢迎,拆房有补偿,为啥农民不乐意?

时间:2024-04-30人气:作者:佚名

修路农民欢迎,拆房有补偿,为啥农民不乐意?

一条笔直的公路,两边整齐的商店,有的是开超市的,有的是卖农机产品的,有的是开饭店的,有的是开修理厂的,这样的情况农村及乡镇十分常见。我们通常叫它门面房。

凭借公路边交通便利、人流多的口岸优势,很多农村人在路边建起了门面房,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不一定能赚多少钱,但是有点生意做有点收入,开店人的日子自然要过的舒坦一些。但是这种安稳的生活一旦遇上拆迁就再也没法持续了。

如果拆迁方能拿出合理的补偿方案,解决被拆迁人以后的生活问题还好。一旦补偿不合理,生意也没法做了,那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真的要大打折扣了。谁来保障这些老百姓的利益呢?

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时候又该何去何从?爱土拆迁律师会从接下来这个真实案例入手,为大家详细分析如何应对农村门面房拆迁补偿不合理的问题。

修国道拆迁门面房,补偿给760一平,但周边门面房卖3800,合理吗?

刘先生是山西某地农村村民,于1999年从亲戚手里买了一块在公路边的土地修建了205平米的门面房。其中三间门面用作超市,一直在经营,另外两间门面暂时闲置打算外租。店面后面有60平米的偏房用于居住的。

就在去年11月份刘先生接到通知说门前这条路要扩建修国道,自家房子在红线范围内要被拆迁,要求三个月内搬迁。但是一直没谈补偿问题,过了三个月拆迁方也没动静。怀着不安的心情刘先生也一直在经营自家的超市。

可是看似平静的生活在今年4月份被打破了,补偿方案发下来了,刘先生的门面房补偿价格是每平760元。

本来遇上拆迁这事家里人就不太满意,毕竟日子一直过得还算安稳,店面被拆了以后的生意也没了。没想到现在补偿价格这么低,周围的门面房每平都是3800元的。这个价格无论如何都让刘先生及家人接受不了。

于是刘先生主动找拆迁方协商,可是协商了几个月要么就是对方找借口避而不见要么就是一口回绝:上面规定的就是这个价格改变不了。这让刘先生彻底失望了。一家人的经济来源要断了,给这么低的补偿价格以后生活怎么保障?

农村门面房怎么补偿?

像刘先生这种农村的门面房如果要按照普通住宅的标准来补偿,的确是有失公平了。因为门面房用于经营,产生收益,价值跟住宅比起来自然是要高很多的。

按照拆迁的法律精神,拆迁应当保证给予被拆迁人公平合理的补偿。那么门面房自然是要单独评估不能一刀切按照住宅标准补偿的。虽然没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结合以下政策文件以及法律条款可以综合来判断农村门面房拆迁的补偿问题。

农村门面房拆迁,法律怎么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但是拆迁方并没有征求刘先生意见直接作出补偿价格,而且在刘先生主动协商时也采取消极的处理方式没有及时解决补偿问题。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有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效益的,应当选用收益评估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虽然上述文件是对城镇房屋的具体规定,但是拆迁的精神同样适用于农村房屋。

从以上政策文件以及法律条款可以看出对于门面房的拆迁,可以对实际的经营损失进行补偿并且门面房本身可以参照周边类似门面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律师观点:刘先生家门面房属于合法经营,应当参考周边市场价补偿

刘先生三间门面经营超市每月都有稳定收入,那么拆迁方应当要对实际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补偿但实际上拆迁方并没有给这一块的补偿。其次,周边门面房3800一平,应当要参照这个价格来进行补偿,但是拆迁方却只给出760一平的低价格,完全不合理。因此,刘先生可以依法争取提供补偿。

刘先生的困境应该是很多农村店面被拆迁人都遇到过的。面对这种困难,被拆迁人该如何变被动为主动,成功拿到补偿呢。

首先要未雨绸缪,做好防范工作。把房屋相关的证件,照片保留好,相关拆迁文件保留好。

其次,当机立断,做出维权决定。如果拆迁方始终态度坚决并表示要进行强拆,就要做出维权决定,及时找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帮助维权。

标签: 农民  就会  当机立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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