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容城县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公告(容城县幼儿园排名榜)

时间:2023-07-03人气:作者:佚名

2023年容城县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公告(容城县幼儿园排名榜)

  容城县教育局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发展,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幼儿发展为本,积极满足符合条件的本辖区常住3-6岁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严禁超标收费或额外收费。

  (二)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园。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对就近入园。各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

  (三)坚持规范办园,相对控制班额。根据本辖区入园需求及幼儿园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幼儿园招生计划,严格按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招生,按照年龄段进行编班,不得出现家长自愿选择班级、编班。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合法规范的招生原则。各幼儿园应向社会主动公开入园工作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工作安排

  (一)直属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招生政策

  1.招生对象

  招收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小班年龄段幼儿。要求幼儿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2.招生计划

  容城县第一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适龄幼儿125人;容城县第二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适龄幼儿125人。

  3.招生片区



  4.招生条件

  (1)片区内城关派出所户籍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容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交资料:

  A.幼儿所在户口本首页、幼儿本人页、户主页。B.父母双方的身份证。C.出生医学证明。D.预防接种证明。E.父母双方或一方工作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含6月份工资表)。

  (2)片区内自然村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交资料:

  A.幼儿所在户口本首页、幼儿本人页、户主页。B.父母双方的身份证。C.出生医学证明。D.预防接种证明。E.出具加盖村公章和村书记签字的户籍证明

  (3)片区内拥有雄才卡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交材料:

  A.父母双方或一方雄才卡原件及雄才卡相关信息、片区内居住证明材料;B.幼儿所在户口本首页、幼儿本人页、户主页。C.父母双方的身份证。D.出生医学证明。E.预防接种证明。F.父母一方或双方工作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含6月份工资表)。

  (4)片区内职工适龄子女:片区内居住的非城关派出所户籍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容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国家企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交材料:

  A.幼儿所在户口本首页、幼儿本人页、户主页。B.父母双方的身份证。C.出生医学证明。D.预防接种证明。E.父母双方或一方工作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含6月份工资表)。F.父母或孩子片区内购房合同或相关证明。

  5.报名时间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7月15日晚12点

  6.报名流程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7月10日之前在幼儿园公众号发布报名二维码。请符合条件的家长手机扫描二维码(见附件1),于2023年7月10日—7月15日晚12点进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照片。填写好信息请认真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

  第二阶段:现场材料审核

  ①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7月10日-7月16日),幼儿园电话通知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家长。

  ②网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容城县第一幼儿园现场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北关村、城内村户籍幼儿:7月17日上午8:30—11:30

  上坡村、西关村户籍幼儿:7月17日下午2:30—5:30

  公职人员子女(片区内城关派出所户籍):7月18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片区内拥有雄才卡人员的适龄子女:7月19日上午8:30—11:00

  公职人员子女(片区内非城关派出所户籍):7月19日 下午2:30—5:00

  容城县第二幼儿园现场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谷庄村、沟西村户籍幼儿:7月17日上午8:30—11:30

  大楼堤村、小楼堤村户籍幼儿:7月17日下午2:30—5:30

  公职人员子女(片区内城关派出所户籍):7月18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片区内拥有雄才卡人员的适龄子女:7月19日上午8:30—11:00

  公职人员子女(片区内非城关派出所户籍):7月19日 下午2:30—5:00

  7.注意事项

  (1)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等贫困家庭幼儿及残疾儿童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用于申请学前教育资助。

  (2)优先招收招生范围内(1)至(3)项适龄幼儿,第(4)项视幼儿园学位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家长,请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3)家长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提供材料不真实,不予录取。

  (4)报名材料复查后,幼儿园通知幼儿体检,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民办幼儿园及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

  招收辖区内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3-6岁符合延缓入园条件的幼儿。要求幼儿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2.时间安排

  各幼儿园于7月10日前制定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招生公告、幼儿园新生报名表。各乡镇民办幼儿园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于7月10日之前到本乡镇中心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到政务服务中心D01-D03窗口进行备案,审核通过后着手安排招生工作。各乡镇公办园招生方案7月10日前交各中心校审核备案通过后,可以着手安排招生工作。7月20日前各幼儿园完成招生工作。

  (三)容西片区幼儿园2023年招生办法待新区政策出台后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容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附件


  (容城县第一幼儿园报名二维码 咨询电话:5612401)


  (容城县第二幼儿园报名二维码 咨询电话:5556786)

标签: 幼儿园  幼儿  片区  容城县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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