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襄阳襄州区中小学入学政策(2020年襄阳市小学入学新政策)

时间:2023-07-04人气:作者:未知

2023襄阳襄州区中小学入学政策(2020年襄阳市小学入学新政策)

  2023襄阳襄州区中小学入学政策

  一、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要求

  1.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含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特殊少儿)100%免试就近入学。

  2.坚持“两为主”的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就读小学在对应的片区学校,就读初中在指定的初中学校。

  3.2023年襄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一律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招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平台外招收新生。严格遵守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全面取消学前教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居住证明、社区证明、务工证明、超龄证明等各种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4.2023年襄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七统一”的招生管理办法和“四严一广”的政策。“七统一”即:统一免试招生、统一划片招生、统一计划招生、统一时间招生、统一入学条件、统一宣传程序、统一平台招生;“四严一广”即:一是严格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禁止各学校跨片招生;二是严格控制小学、初中新生招生规模,小学一年级班额45人,初中七年级班额50人,最高不超过55人;三是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对新生入学条件和要件要严格审核;四是对义务教育学校非服务范围新生入学资格进行严格把关。“一广”是指对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前宣传、深入宣传,在广播电视、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平台等媒体公告,各学校在校内外、社区广为张贴,登门入户宣传。

  5.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做好择校疏导工作,控制择校问题。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不得将各类考试、考级、竞赛、培训成绩、获奖证书等与学生入学挂钩;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进行招生宣传、预约登记、报名收费等与招生有关的行为。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关于取消“借读”的规定,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

  6.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实施“阳光分班”制度。各中小学新生入学一律采取“电脑随机分班”“阳光分班”办法,在操作前要向社会公开,分班结果要在校内公示。禁止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7.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必须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各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8.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9.严肃规范学籍异动办理。根据省、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学校通过考试转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非正常学籍异动。中小学生转学一律实行网上操作流程,学校在国网中提交转学申请时必须写清转学原因并上传相关入学要件材料,经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学。

  1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设立招生工作咨询处,广泛宣传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正确引导学生家长和学生在划定片区学校就读。

  二、襄州区域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一)襄州主城区初中学校服务范围。

  1.张湾中心学校: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西湾路交铁路线延伸至襄阳新城东院墙以东、钻石大道以南、车城南路以西交铁路线以南延伸至交通路以西、航空路交八一路延伸至河堤以西(含区一中、六0五),云湾社区、官亭社区(含光彩大市场、新世纪大市场)的居民子女。

  2.张湾二中: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航空路以南、交八一路延伸至河堤以东、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居民子女。张湾二中为襄州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指定学校。

  3.区四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机车社区、铁十一局基地、538物资储备处的居民子女。

  4.区五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小清河以东、新西湾路延伸至六两河以西、铁路线以南的居民子女。

  5.区七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新西湾路以东、西湾路以西、航空路以北,辖天润小区、襄阳新城等居民子女。

  6.区八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东、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等居民子女。

  7.区九中初中部:朱庄社区及社区内所辖企事业单位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8.区一中附属学校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钻石大道以南(除538粮食储备处、铁十一局基地)、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东,襄阳大道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

  9.区十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以西、航空路以北,交通路以东交铁路线以北延伸至车城南路以东(含西河社区)的居民子女。

  10.区十一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襄阳大道以东的城区社区(含企事业)居民子女。

  (二)襄州主城区以外初中学校服务范围。

  1.黄集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含襄北监狱、部队、个体工商户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2.古驿镇中心学校:金王村、小营村、大营村、外沟村、西马村、孙寨村、李岗村、前刘村、西尹村、后咀村、大张村、张巷村、岳岗村、王楼村、古驿镇园艺场、吕镇村、襄阳市原种场、古驿社区及企事业单位。

  3.古驿镇二中:东吴村、下张村、下涂村、张官桥村、罗岗村、新庄村、唐吕村、宋湾村、二房村、高王庄村、余沟村、张坡村、安沟村、余咀村、黄渠河村、黄渠河社区。

  4.伙牌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和信清河城及经开区在伙牌镇的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5.龙王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6.双沟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7.张家集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8.峪山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9.朱集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10.程河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11.石桥镇中心学校:负责石桥片区(石桥镇中心小学、第二小学)内适龄少年。

  12.石桥镇第二初级中学:负责黑龙片区(黑龙小学、二中小学部)内适龄少年。

  13.黄龙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三、襄州区域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一)襄州主城区小学服务范围。

  1.区实验小学:家庭住址在交通路以东、荣华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2.区四中小学部:机车社区、538物资储备处、铁十一局基地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3.八一路小学:金富士路以北交西湾路以东至铁路以南、光荣路以西、航空路以南交王营街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4.红星小学:光荣路至襄阳新城东院墙以东、钻石大道以南、车城南路以西交铁路线以南,交通路以西、航空路以北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5.襄州一中附属学校小学部:钻石大道以南(除538粮食储备处、铁十一局基地)、交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东,襄阳大道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6.潘台小学: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东、园林路交航空路交浩然公园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7.区八中小学部:钻石大道以南、园林路交航空路交浩然公园路延伸至河堤以东、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8.张湾办事处中心小学:航空路交金富士路以南、王营街以东交航空路以南、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西,包括张湾社区、航运社区、六0五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9.区七中小学部:新西湾路以东、西湾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0.区五中小学部:新西湾路延伸至六两河以西,小清河以东,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1.区九中小学部:朱庄社区及社区内所辖企事业单位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2.云湾小学:邓城大道(钻石大道)以北、云湾社区、官亭社区(含光彩大市场、新世纪大市场等)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3.天润小学:邓城大道以南,小清河以东,铁路以北(含襄阳新城)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4.区十中小学部: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以西、铁路线以北,车城南路以东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5.区十一中小学部:襄阳大道以东的城区社区(含企事业单位)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二)襄州主城区以外小学服务范围。

  1.黄集镇

  (1)镇中心小学:黄府巷居委会、前进街居委会、芙蓉路居委会、黄集村李泉岗自然村、耿坡村上李家自然村、富庄村、襄北监狱、驻军部队。

  (2)镇第二小学:黄集村、陶家村、胡岗村、耿坡村、耿寨村、陶庄村。

  (3)马集高级小学:彭梁村、易岗村、寨子村、李冲村。

  (4)马集小学:马集村、董王村、中郭村、刘坡村、罗湾村。

  (5)薛集小学:薛集村、姚刘村、三王村、薛刘村、程营村、后薛村、毛岗村、青山村、清凉寺村。

  (6)太山小学:太山村、彭王村、长王村、大王村、王庄村、李楼村、温岗村。

  (7)其他教学点服务范围对应本村适龄儿童。

  2.古驿镇

  (1)中心小学:李岗村、孙寨村、吕镇村、古驿社区及镇直单位。

  (2)黄渠河第二小学:黄渠河村、黄渠河社区。

  (3)西尹小学:前刘村、西尹村、后咀村、大张村、张巷村、王楼村。

  (4)外沟教学点:外沟村、古驿园艺场;唐吕教学点:唐吕村1-8组适龄儿童;乔吕教学点:唐吕村9-14组适龄儿童;其他教学点服务范围为本村适龄儿童。

  3.伙牌镇

  (1)镇中心小学:镇直单位、下冯村、郜营社区、和信清河城及经开区在郜营社区的企事业单位。

  (2)伙牌小学:伙牌社区及其康庄大道两侧居民、下冯村邻近居民及经开区所辖企业。

  (3)凉水小学:邓湖村、汤岗村、尹张村、周家村、老李村、闫徐村和部分周岗片区(郭庞村)。

  (4)南王小学:南王村、李食店村、五龙村、张伙村、焦洼村、董岗村、李楼村。

  (5)湾子小学:湾子村。

  (6)姜沟小学:姜沟村、老范村、茶贝村、冯家村、

  上张村。

  (7)周岗小学:王湖冲村、王氏庄村、郭庞村。

  4.龙王镇

  (1)镇中心小学:龙兴村和龙兴社区。

  (2)第二小学:龙王总支(除龙兴村和镇直单位)所辖六个村。

  (3)白集、柏营、长岗、肖集、赵集、陈棚小学服务范围分别为各总支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

  5.双沟镇

  (1)双沟镇中心小学教联体中心小学校区:镇直单位和户口在东街、西街、北街三个社区。

  (2)双沟镇中心小学教联体肖坡校区:肖坡村、肖庄村、周李庄村、刘大湾村、杨坡村适龄儿童。

  (3)双沟镇第二小学:韦庄村、张岗村、高营村、杜岗村、程冢村、秦庄村、杜沟村、春晖花园适龄儿童。

  (4)双沟镇民族小学教育集团民族小学校区:双北村、朱楼村、仓房村、万豪小区、印象小区适龄儿童。

  (5)双沟镇民族小学教育集团八里岔校区:八里岔村、余营村、东王岗村、谭营村适龄儿童。

  (6)双沟镇双南小学教育集团双南校区:双南村、杨刘村、赵湾村、郭庄村、双溪园小区适龄儿童。

  (7)双沟镇双南小学教育集团郝营校区:郝营村、胡庄村、相公庄村、金营村适龄儿童。

  (8)双沟镇池阳小学:池阳新村(原龚咀、吴河村)适龄儿童。

  (9)双沟镇陈湾小学:陈湾村、陶岗村、陶王岗村、宋岗村、梁咀村、赵寨村、陶河村适龄儿童。

  (10)双沟镇佘营小学:佘营村、尚庄村、任庄村、郑张营村、古城营村、下郝湾村、金营村适龄儿童。

  (11)双沟镇陈湾小学陶王岗教学点:陶王岗村、陶河村、赵寨村适龄儿童。

  (12)企业单位子女就近在企业所在片区就读。

  6.张家集镇

  (1)镇中心小学:张集社区(镇直单位)、张集村、杨榜村、中营村、王岗村及张集街道。

  (2)杨庄小学:王营村、刘寨村、韩岗村、徐窝村、黄洼、范湾、高庄、新白、施营、梅铺村。

  (3)何营小学:孟集、韩集、何营、郭湾、张嘴、周当村、史畈村、何岗村及何岗街道经商务工随迁子女。

  (4)宋营小学:宋营村、方寨村、汪庄村、李营村、李坡村、邵棚村、聂岗村及张集街道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

  7.峪山镇

  (1)镇中心小学:峪山村、峪山居委会、金寨村、毕岗村、土沟村、贺岗村、黄湾村、袁店村、梅庄村、响井村、打伴岗村、朱洼村、王冲村、樊岗村、柏店村、蒋岗村、孔湾村、赵畈村、熊湾村、陈集村、闫坡村、左庄村。

  (2)方集小学:杨湾村、姚岗村、大坡村、王咀村、方秦村、许湾村、武马岗、长山村、黑冲村、泉眼村、八一村、星火村、宋冲村、万荡村、泉水村、下河村、方集社区。

  (3) 下河教学点:下河村、泉水村、王咀村、大坡村、万荡村、星火村、宋冲村、杨湾村、姚岗村。

  (4) 吴河教学点:闫坡村、陈集村、熊湾村、赵畈村、孔湾村。

  8.朱集镇

  (1)镇中心小学: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内适龄儿童。

  (2)官庄教学点招收官庄村及周边村。

  (3)翟湾教学点招收翟湾村及周边村。

  (4)杨岗教学点招收杨岗村及周边村。

  (5)崔营教学点招收崔营村及周边村。

  9.程河镇

  (1)镇中心小学:刘家小河以南、南元桥以北(含程河村、孙岗村、南元村曹河村、谢营村)。

  (2)埠口小学:埠口村、上王庄村、七房村、三房村、张寨村、石台寺村。

  (3)陈庄小学:陈庄村、陈湾村、小吕庄村、华楼村、西刘村、六房村、乔庄村。

  (4)赵坡小学:赵坡村、宋庄村、代岗村、邓岗村。

  (5)赵营小学:南元桥以南,包括张庄村、李庄村、赵营村、崔营村、王营村、常庄村、苏坡村。

  (6)各教学点招收本村和临近村学生。

  10.石桥镇

  (1)镇中心小学:石桥社区、居委会、宏道村、周洼村、符合条件的务工和经商以及镇直单位适龄儿童。

  (2)黑龙小学:黑龙社区适龄儿童。

  (3)第二小学:原石桥镇老镇辖区三个总支及教学点学生(竹园、梁营、小河、郭营、杨营、大户杨、老家、杜河、上坡、柴岗、柳堰、石庙和马坡)。

  (4)石桥二中小学部:负责招收原黑龙老镇三个总支及教学点学生(崔岗、柳营、张营、朱杨、史李、田营、司岗、前常、石黄、李百户、加岗)。各教学点招收本村和临村部分适龄儿童。

  11.黄龙镇

  (1)镇中心小学:陈岗村、潘湾村、明湾村、丁湾村、陶巷村、红光村、徐岗村、高明村、向湾村、杨山村、王门村、刘岗村、柏桥村(姚湾、中柏)适龄儿童。

  (2)第二小学:罗岗村、贾湾村、宋咀村、井湾村、柏桥村(下柏、江河、小柏集、田湾)、新桥村小二队(第二小学对面)、战胜村、陈桥村、黄祠村、黄沟村、方岗村、姜营村适龄儿童。

  (3)新桥小学:新桥村(除小二队外)、居委会适龄儿童。

  四、襄州区域适龄子女(含流动人口、进城务工)新生就近入学条件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襄阳市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襄阳政办发〔2005〕21号)、《襄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襄州区实际,凡申请到襄州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至少符合下列一个条件:

  (一)襄州主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1.学校服务范围内社区户口。或者具有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居民子女。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襄州城区申报居住登记并申领了《居住证》(或受理居住证回执)的流动人口。

  3.在襄州主城区内购买成套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为准,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已入住的房子。正在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缴费发票也可。

  4.在襄州城区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按以下办法:

  (1)有签订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备案证》,且父母至少一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及片区社保缴费记录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新生可在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就读,初中新生视情况安排到进城务工指定学校就读。

  (2)不符合规定的住房租赁和务工、经商以及社保资料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襄州主城区以外参照城区学校入学条件执行。

  五、落实国家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就学对象

  1.军人子女(包括驻鄂部队现役军人和在外省服役湖北籍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消防官兵子女等。

  2.招商引资高管子女。

  3.引进高层人才子女。

  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遵循相应的工作程序,为国家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就读提供绿色通道。

  六、其他事项

  1.本实施办法主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于要求中途转入符合入学条件的插班生,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以接收,没有空余学位的则不予受理。

  2.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教育、物价等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3.本办法由襄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一、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要求

  1.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含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特殊少儿)100%免试就近入学。

  2.坚持“两为主”的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就读小学在对应的片区学校,就读初中在指定的初中学校。

  3.2023年襄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一律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招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平台外招收新生。严格遵守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全面取消学前教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居住证明、社区证明、务工证明、超龄证明等各种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4.2023年襄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七统一”的招生管理办法和“四严一广”的政策。“七统一”即:统一免试招生、统一划片招生、统一计划招生、统一时间招生、统一入学条件、统一宣传程序、统一平台招生;“四严一广”即:一是严格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禁止各学校跨片招生;二是严格控制小学、初中新生招生规模,小学一年级班额45人,初中七年级班额50人,最高不超过55人;三是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对新生入学条件和要件要严格审核;四是对义务教育学校非服务范围新生入学资格进行严格把关。“一广”是指对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前宣传、深入宣传,在广播电视、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平台等媒体公告,各学校在校内外、社区广为张贴,登门入户宣传。

  5.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做好择校疏导工作,控制择校问题。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不得将各类考试、考级、竞赛、培训成绩、获奖证书等与学生入学挂钩;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进行招生宣传、预约登记、报名收费等与招生有关的行为。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关于取消“借读”的规定,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

  6.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实施“阳光分班”制度。各中小学新生入学一律采取“电脑随机分班”“阳光分班”办法,在操作前要向社会公开,分班结果要在校内公示。禁止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7.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必须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各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8.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9.严肃规范学籍异动办理。根据省、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学校通过考试转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非正常学籍异动。中小学生转学一律实行网上操作流程,学校在国网中提交转学申请时必须写清转学原因并上传相关入学要件材料,经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学。

  1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设立招生工作咨询处,广泛宣传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正确引导学生家长和学生在划定片区学校就读。

  二、襄州区域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一)襄州主城区初中学校服务范围。

  1.张湾中心学校: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西湾路交铁路线延伸至襄阳新城东院墙以东、钻石大道以南、车城南路以西交铁路线以南延伸至交通路以西、航空路交八一路延伸至河堤以西(含区一中、六0五),云湾社区、官亭社区(含光彩大市场、新世纪大市场)的居民子女。

  2.张湾二中: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航空路以南、交八一路延伸至河堤以东、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居民子女。张湾二中为襄州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指定学校。

  3.区四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机车社区、铁十一局基地、538物资储备处的居民子女。

  4.区五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小清河以东、新西湾路延伸至六两河以西、铁路线以南的居民子女。

  5.区七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新西湾路以东、西湾路以西、航空路以北,辖天润小区、襄阳新城等居民子女。

  6.区八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东、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等居民子女。

  7.区九中初中部:朱庄社区及社区内所辖企事业单位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8.区一中附属学校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钻石大道以南(除538粮食储备处、铁十一局基地)、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东,襄阳大道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

  9.区十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以西、航空路以北,交通路以东交铁路线以北延伸至车城南路以东(含西河社区)的居民子女。

  10.区十一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襄阳大道以东的城区社区(含企事业)居民子女。

  (二)襄州主城区以外初中学校服务范围。

  1.黄集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含襄北监狱、部队、个体工商户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2.古驿镇中心学校:金王村、小营村、大营村、外沟村、西马村、孙寨村、李岗村、前刘村、西尹村、后咀村、大张村、张巷村、岳岗村、王楼村、古驿镇园艺场、吕镇村、襄阳市原种场、古驿社区及企事业单位。

  3.古驿镇二中:东吴村、下张村、下涂村、张官桥村、罗岗村、新庄村、唐吕村、宋湾村、二房村、高王庄村、余沟村、张坡村、安沟村、余咀村、黄渠河村、黄渠河社区。

  4.伙牌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和信清河城及经开区在伙牌镇的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5.龙王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6.双沟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7.张家集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8.峪山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9.朱集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10.程河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11.石桥镇中心学校:负责石桥片区(石桥镇中心小学、第二小学)内适龄少年。

  12.石桥镇第二初级中学:负责黑龙片区(黑龙小学、二中小学部)内适龄少年。

  13.黄龙镇中心学校: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

  三、襄州区域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一)襄州主城区小学服务范围。

  1.区实验小学:家庭住址在交通路以东、荣华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2.区四中小学部:机车社区、538物资储备处、铁十一局基地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3.八一路小学:金富士路以北交西湾路以东至铁路以南、光荣路以西、航空路以南交王营街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4.红星小学:光荣路至襄阳新城东院墙以东、钻石大道以南、车城南路以西交铁路线以南,交通路以西、航空路以北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5.襄州一中附属学校小学部:钻石大道以南(除538粮食储备处、铁十一局基地)、交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东,襄阳大道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6.潘台小学: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东、园林路交航空路交浩然公园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7.区八中小学部:钻石大道以南、园林路交航空路交浩然公园路延伸至河堤以东、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8.张湾办事处中心小学:航空路交金富士路以南、王营街以东交航空路以南、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西,包括张湾社区、航运社区、六0五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9.区七中小学部:新西湾路以东、西湾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0.区五中小学部:新西湾路延伸至六两河以西,小清河以东,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1.区九中小学部:朱庄社区及社区内所辖企事业单位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2.云湾小学:邓城大道(钻石大道)以北、云湾社区、官亭社区(含光彩大市场、新世纪大市场等)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3.天润小学:邓城大道以南,小清河以东,铁路以北(含襄阳新城)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4.区十中小学部: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以西、铁路线以北,车城南路以东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5.区十一中小学部:襄阳大道以东的城区社区(含企事业单位)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二)襄州主城区以外小学服务范围。

  1.黄集镇

  (1)镇中心小学:黄府巷居委会、前进街居委会、芙蓉路居委会、黄集村李泉岗自然村、耿坡村上李家自然村、富庄村、襄北监狱、驻军部队。

  (2)镇第二小学:黄集村、陶家村、胡岗村、耿坡村、耿寨村、陶庄村。

  (3)马集高级小学:彭梁村、易岗村、寨子村、李冲村。

  (4)马集小学:马集村、董王村、中郭村、刘坡村、罗湾村。

  (5)薛集小学:薛集村、姚刘村、三王村、薛刘村、程营村、后薛村、毛岗村、青山村、清凉寺村。

  (6)太山小学:太山村、彭王村、长王村、大王村、王庄村、李楼村、温岗村。

  (7)其他教学点服务范围对应本村适龄儿童。

  2.古驿镇

  (1)中心小学:李岗村、孙寨村、吕镇村、古驿社区及镇直单位。

  (2)黄渠河第二小学:黄渠河村、黄渠河社区。

  (3)西尹小学:前刘村、西尹村、后咀村、大张村、张巷村、王楼村。

  (4)外沟教学点:外沟村、古驿园艺场;唐吕教学点:唐吕村1-8组适龄儿童;乔吕教学点:唐吕村9-14组适龄儿童;其他教学点服务范围为本村适龄儿童。

  3.伙牌镇

  (1)镇中心小学:镇直单位、下冯村、郜营社区、和信清河城及经开区在郜营社区的企事业单位。

  (2)伙牌小学:伙牌社区及其康庄大道两侧居民、下冯村邻近居民及经开区所辖企业。

  (3)凉水小学:邓湖村、汤岗村、尹张村、周家村、老李村、闫徐村和部分周岗片区(郭庞村)。

  (4)南王小学:南王村、李食店村、五龙村、张伙村、焦洼村、董岗村、李楼村。

  (5)湾子小学:湾子村。

  (6)姜沟小学:姜沟村、老范村、茶贝村、冯家村、

  上张村。

  (7)周岗小学:王湖冲村、王氏庄村、郭庞村。

  4.龙王镇

  (1)镇中心小学:龙兴村和龙兴社区。

  (2)第二小学:龙王总支(除龙兴村和镇直单位)所辖六个村。

  (3)白集、柏营、长岗、肖集、赵集、陈棚小学服务范围分别为各总支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

  5.双沟镇

  (1)双沟镇中心小学教联体中心小学校区:镇直单位和户口在东街、西街、北街三个社区。

  (2)双沟镇中心小学教联体肖坡校区:肖坡村、肖庄村、周李庄村、刘大湾村、杨坡村适龄儿童。

  (3)双沟镇第二小学:韦庄村、张岗村、高营村、杜岗村、程冢村、秦庄村、杜沟村、春晖花园适龄儿童。

  (4)双沟镇民族小学教育集团民族小学校区:双北村、朱楼村、仓房村、万豪小区、印象小区适龄儿童。

  (5)双沟镇民族小学教育集团八里岔校区:八里岔村、余营村、东王岗村、谭营村适龄儿童。

  (6)双沟镇双南小学教育集团双南校区:双南村、杨刘村、赵湾村、郭庄村、双溪园小区适龄儿童。

  (7)双沟镇双南小学教育集团郝营校区:郝营村、胡庄村、相公庄村、金营村适龄儿童。

  (8)双沟镇池阳小学:池阳新村(原龚咀、吴河村)适龄儿童。

  (9)双沟镇陈湾小学:陈湾村、陶岗村、陶王岗村、宋岗村、梁咀村、赵寨村、陶河村适龄儿童。

  (10)双沟镇佘营小学:佘营村、尚庄村、任庄村、郑张营村、古城营村、下郝湾村、金营村适龄儿童。

  (11)双沟镇陈湾小学陶王岗教学点:陶王岗村、陶河村、赵寨村适龄儿童。

  (12)企业单位子女就近在企业所在片区就读。

  6.张家集镇

  (1)镇中心小学:张集社区(镇直单位)、张集村、杨榜村、中营村、王岗村及张集街道。

  (2)杨庄小学:王营村、刘寨村、韩岗村、徐窝村、黄洼、范湾、高庄、新白、施营、梅铺村。

  (3)何营小学:孟集、韩集、何营、郭湾、张嘴、周当村、史畈村、何岗村及何岗街道经商务工随迁子女。

  (4)宋营小学:宋营村、方寨村、汪庄村、李营村、李坡村、邵棚村、聂岗村及张集街道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

  7.峪山镇

  (1)镇中心小学:峪山村、峪山居委会、金寨村、毕岗村、土沟村、贺岗村、黄湾村、袁店村、梅庄村、响井村、打伴岗村、朱洼村、王冲村、樊岗村、柏店村、蒋岗村、孔湾村、赵畈村、熊湾村、陈集村、闫坡村、左庄村。

  (2)方集小学:杨湾村、姚岗村、大坡村、王咀村、方秦村、许湾村、武马岗、长山村、黑冲村、泉眼村、八一村、星火村、宋冲村、万荡村、泉水村、下河村、方集社区。

  (3) 下河教学点:下河村、泉水村、王咀村、大坡村、万荡村、星火村、宋冲村、杨湾村、姚岗村。

  (4) 吴河教学点:闫坡村、陈集村、熊湾村、赵畈村、孔湾村。

  8.朱集镇

  (1)镇中心小学: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内适龄儿童。

  (2)官庄教学点招收官庄村及周边村。

  (3)翟湾教学点招收翟湾村及周边村。

  (4)杨岗教学点招收杨岗村及周边村。

  (5)崔营教学点招收崔营村及周边村。

  9.程河镇

  (1)镇中心小学:刘家小河以南、南元桥以北(含程河村、孙岗村、南元村曹河村、谢营村)。

  (2)埠口小学:埠口村、上王庄村、七房村、三房村、张寨村、石台寺村。

  (3)陈庄小学:陈庄村、陈湾村、小吕庄村、华楼村、西刘村、六房村、乔庄村。

  (4)赵坡小学:赵坡村、宋庄村、代岗村、邓岗村。

  (5)赵营小学:南元桥以南,包括张庄村、李庄村、赵营村、崔营村、王营村、常庄村、苏坡村。

  (6)各教学点招收本村和临近村学生。

  10.石桥镇

  (1)镇中心小学:石桥社区、居委会、宏道村、周洼村、符合条件的务工和经商以及镇直单位适龄儿童。

  (2)黑龙小学:黑龙社区适龄儿童。

  (3)第二小学:原石桥镇老镇辖区三个总支及教学点学生(竹园、梁营、小河、郭营、杨营、大户杨、老家、杜河、上坡、柴岗、柳堰、石庙和马坡)。

  (4)石桥二中小学部:负责招收原黑龙老镇三个总支及教学点学生(崔岗、柳营、张营、朱杨、史李、田营、司岗、前常、石黄、李百户、加岗)。各教学点招收本村和临村部分适龄儿童。

  11.黄龙镇

  (1)镇中心小学:陈岗村、潘湾村、明湾村、丁湾村、陶巷村、红光村、徐岗村、高明村、向湾村、杨山村、王门村、刘岗村、柏桥村(姚湾、中柏)适龄儿童。

  (2)第二小学:罗岗村、贾湾村、宋咀村、井湾村、柏桥村(下柏、江河、小柏集、田湾)、新桥村小二队(第二小学对面)、战胜村、陈桥村、黄祠村、黄沟村、方岗村、姜营村适龄儿童。

  (3)新桥小学:新桥村(除小二队外)、居委会适龄儿童。

  四、襄州区域适龄子女(含流动人口、进城务工)新生就近入学条件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襄阳市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襄阳政办发〔2005〕21号)、《襄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襄州区实际,凡申请到襄州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至少符合下列一个条件:

  (一)襄州主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1.学校服务范围内社区户口。或者具有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居民子女。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襄州城区申报居住登记并申领了《居住证》(或受理居住证回执)的流动人口。

  3.在襄州主城区内购买成套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为准,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已入住的房子。正在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缴费发票也可。

  4.在襄州城区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按以下办法:

  (1)有签订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备案证》,且父母至少一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及片区社保缴费记录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新生可在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就读,初中新生视情况安排到进城务工指定学校就读。

  (2)不符合规定的住房租赁和务工、经商以及社保资料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襄州主城区以外参照城区学校入学条件执行。

  五、落实国家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就学对象

  1.军人子女(包括驻鄂部队现役军人和在外省服役湖北籍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消防官兵子女等。

  2.招商引资高管子女。

  3.引进高层人才子女。

  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遵循相应的工作程序,为国家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就读提供绿色通道。

  六、其他事项

  1.本实施办法主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于要求中途转入符合入学条件的插班生,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以接收,没有空余学位的则不予受理。

  2.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教育、物价等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3.本办法由襄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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