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兵团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5人气:作者:佚名

2022年兵团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下)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1.初级

  护士(师):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2.中级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2022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自2024 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国家线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通过兵团分数线考试成绩不进行滚动管理。

  (七)考生在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时须严格遵守各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根据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或其他证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一)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2022年4月9日

  基础知识 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考试日期:2021年4月10日

  专业知识 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二)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2022年4月9日、10日、16日、1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基础知识 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三、报名事项

  (一)网上预报名:2021年12月20日-12月30日,考生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点击进入下同)或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进入下同)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考生必须重新注册),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考生需谨慎填写姓名、证件编号及其他信息,如报名时填写信息有误,请联系当地考试管理机构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打印申请表。考生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二)现场确认:2021年12月21日-12月31日(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 节假日除外),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原则上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当地所属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所需材料如下:

  1.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并盖章的《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如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外省取得中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学籍证明;

  5.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6.取得初级(士)报考初级(师)的考生需提供初级(士)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中级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8.符合报考条件中特殊申报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网上缴费: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2年2月15日-2月25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1日-4月17日期间,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发布时间及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五、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14〕1340号)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101药学
102中药学
103口腔医学技术
104放射医学技术
105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病理学技术
107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营养
109卫生检验技术
110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201药学
202中药学
203护理学
204中医护理学
205口腔医学技术
206放射医学技术
207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病理学技术
209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营养
211卫生检验技术
212心理治疗
213病案信息技术
214输血技术
215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216眼视光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301全科医学
302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内科学
304心血管内科学
305呼吸内科学
306消化内科学
307肾内科学
308神经内科学
309内分泌学
310血液病学
311结核病学
312传染病学
313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职业病学
315中医内科学
316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317普通外科学
318骨外科学
319胸心外科学
320神经外科学
321泌尿外科学
322小儿外科学
323烧伤外科学
324整形外科学
325中医外科学
326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27中医肛肠科学
328中医骨伤学
329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30妇产科学
331中医妇科学
332儿科学
333中医儿科学
334眼科学
335中医眼科学
336耳鼻咽喉科学
337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皮肤与性病学
339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精神病学
341肿瘤内科学
342肿瘤外科学
343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放射医学
345核医学
346超声波医学
347麻醉学
348康复医学
349推拿(按摩)学
350中医针灸学
351病理学
352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口腔医学
354口腔内科学
355口腔颌面外科学
356口腔修复学
357口腔正畸学
358疼痛学
359重症医学
360计划生育
361疾病控制
362公共卫生
363职业卫生
364妇幼保健
365健康教育
366药学
367中药学
368护理学
369内科护理
370外科护理
371妇产科护理
372儿科护理
373社区护理
374中医护理
375口腔医学技术
376放射医学技术
377核医学技术
378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病理学技术
381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营养
383理化检验技术
384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消毒技术
386心理治疗
387心电学技术
388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病案信息技术
390输血技术
391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392急诊医学
393眼视光技术

标签: 专业  考试  技术  学历  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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