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初中C学区专项招生公告

时间:2024-06-21人气:作者:未知

2024年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初中C学区专项招生公告

  2024年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初中C学区专项招生公告

  学区范围

  梓州大道从沈阳路交叉口至通州路交叉口段以西,通州路从梓州大道交叉口至梦溪路交叉口段以西,梦溪路从通州路交叉口至保水南四街交叉口段以西,保水南四街从梦溪路交叉口至梓州大道交叉口段以南,梓州大道从保水南四街交叉口至科学城北路交叉口段以西,科学城北路从梓州大道交叉口至科慧路交叉口段以南,科慧路从科学城北路交叉口至科学城中路交叉口段以西,科学城中路从科慧路交叉口至鹿溪河交叉口段以北,鹿溪河从科学城中路交叉口至科学城北路交叉口段以东,科学城北路从鹿溪河交叉口至天府大道交叉口段以南,天府大道从科学城北路交叉口至广州路交叉口段以东,广州路从天府大道交叉口至益州大道交叉口段以北,益州大道从广州路交叉口至武汉路交叉口段以东,武汉路从益州大道交叉口至锦江河交叉口段以北,锦江河从武汉路交叉口至沈阳路交叉口段以东,沈阳路从锦江河交叉口至梓州大道交叉口段以南的区域。

  二

  入学对象

  (一)C学区住宅业主子女(户籍暂未迁入C学区)

  其法定监护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C学区内有权属份额为100%的住宅,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若持购房合同办理,须同时出具:《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交房通知书》)。

  (二)入驻C学区的企(事)业(含个体工商户)单位员工子女

  1. 企(事)业单位员工子女

  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单位须在C学区内;

  (2)持有与上述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3)自2024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2. 个体工商户子女

  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人在新区办理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C学区内(营业执照发证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2)依法纳税(或免税);

  (3)自2024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C学区内合法经营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三)新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

  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新区,且属于新区2023年度税收达100万元及以上企业(或区级及以上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2)持有与上述企业依法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3)自2024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上述所有入学对象,须为2024年小学毕业生。

  三

  学校招生信息

  四

  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上述招生学校,填报1至2个顺序志愿。

  五

  审核材料

  经网上审核后,平台显示审核结果为“已通过”的,无需再到审核点现场审核资料;平台显示审核结果为“待审核”的,监护人须按要求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审核点现场审核资料(详见日程安排表)。

  现场审核材料如下(提供材料原件,经现场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修改上传材料照片):

  (一)C学区住宅业主子女(户籍暂未迁入C学区)

  1. 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若持购房合同办理,须同时出具:《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交房通知书》);

  2. 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入驻C学区的企(事)业(含个体工商户)单位员工子女

  1. 企(事)业单位员工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清单;

  (4)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2. 个体工商户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营业执照;

  (3)依法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三)新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

  1. 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 劳动合同;

  3. 社保清单;

  4. 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六

  录取办法

  若第一志愿报名小学毕业生人数未超过该校本次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超过本次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剩余计划录取(若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的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本次剩余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超过本次剩余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七

  其他

  (一)在入学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本次入学资格。

  (二)本公告仅适用于2024年,今后将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八

  日程安排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入学咨询电话:028-68772822;028-61654302。咨询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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