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都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 成都市新都区小升初政策

时间:2023-03-13人气:作者:未知

2023年新都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 成都市新都区小升初政策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区教育局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依据学龄儿童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按照“划片招生,生源就近”,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

  学位紧张的学校可实行六年内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并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二)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学校要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学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三)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同步招生。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优先满足我区学生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区教育局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额及班额标准,同时以区域为单位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初中入学

  (一)信息采集与核对

  1.4月20日—27日,本区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在新都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新都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4月20日—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同时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新都区教育局审查后,在新都区升学。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新都区就读初中的新都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20日—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回蓉生信息采集。家长也可在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下进行信息采集。

  (二)公办初中入学

  6月9日,本区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升学对应区域6月16日—19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5日前,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7月7日前,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三)民办初中入学

  4月25日前,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6月9日—10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6月13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4日,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

  6月16日—19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管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月8日—9日,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7月11日,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区、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三、其他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和《新都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新都教办〔2023〕7号)相关规定办理。

  不会操作网上办理的,申请人可带上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设立的审核点指导下办理。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紧张的区域,由区教育局购买民办学校学位。

  (二)残疾儿童少年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根据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制订教育安置方案,落实“一人一案”,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三)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其他

  区教育局按规定做好本市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主动申请捆绑安置

  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6日—2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教育局按学位紧张区域向不紧张区域统筹原则执行。

标签: 教育局  民办学校  学校  划片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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