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大余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安排

时间:2024-09-04人气:作者:未知

2024赣州大余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安排

  大余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大余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现结合大余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管理

  (一)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领导,城区公办幼儿园具体实施。

  (二)城区幼儿园招生摇号工作由县教体局督导室工作人员、县公证处工作人员、新生家长代表等全程进行监督。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幼儿园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程序、入学条件和学位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当生源数超出学位数时,采用公开随机摇号的形式,确定招生名单。

  三、招生计划

图源:大余教育

  四、招生对象

  托大班:年满2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小班: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五、招生范围

  (一)县城适龄幼儿

  1.户口类。户口是南安镇的。提供材料:户口簿。

  2.购房类。户口是大余县,非南安镇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南安镇范围内购房的。提供材料: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户口簿原件。

  3.保障性住房类。在县城拥有保障性住房的居民适龄子女。提供材料: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户口簿原件。

  4.经商务工类。在县城正常经商或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经商类提供材料: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材料:就业合同、户口簿原件。

  (二)教育优待政策类。

  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招商引资、消防救援人员、军人(含烈士)子女入学、抗疫医务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入学。

  1.县域内引进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和外商投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需提供家长毕业证书和县委组织部出具的高学历人才录用证明;外商投资人需提供县商务局出具的证明,仅限企业高管人员。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规定执行,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的子女,需提供现役部队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3.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9〕10号)规定执行,需提供市县消防救援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4.赴湖北武汉、上海、南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适龄子女,需提供县卫健委出具的证明。

  六、招生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大余教育及相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大余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方案》,并发布招生通告,公布入园条件、招生程序等。

  (二)报名时间安排

  1.线上预报名信息登记:7月4日12:00至7月7日24:00;

  2.公示预录取(报名人数在计划数内)或摇号(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名单:2024年7月8日上午;

  3.摇号公布:2024年7月9日上午9:00摇号,12:00公布预录取名单;

  4.新生见面会: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

  (三)报名流程

  1.线上预报名信息登记:根据上级“高效办成一件事”文件精神,2024年秋季幼儿园预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登记,幼儿家长按照就近原则,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线上预报名信息登记,并上传相关资料,每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登记信息,不得两园兼报。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资格,责任由幼儿法定监护人承担(预报名操作指南请见附件)。

  2.线上审核:线上预报名启动后,幼儿园就会安排专人同步开始线上审核,家长可在线上预报名的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确定预录取或摇号名单:预报名时间截止后,若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少于或等于报名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将直接录取;如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超过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采用公开随机摇号的形式,确定招生名单。摇号未录取的幼儿可到其它未招满的幼儿园补录。

  4.录取公示:各幼儿园最终录取名单将在县教体局及幼儿园公众号公布。

  5.新生见面会:正式录取的幼儿于7月10日上午9:00到所报名幼儿园参加见面会,领取体检单。

  (四)体检入园

  预招收幼儿须在入园前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凭健康合格证明注册入园。

  七、报到注册

  1.报到注册时间详见城区各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通告。

  2.经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请于报到截止日前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办理,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幼儿监护人须提供真实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二)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必须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对开具的证明负责。

  (三)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和工作要求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招生入学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报请县教体局研究解决。县教体局办公室电话:0797-8732134。

  各幼儿园报名咨询热线:

  水城幼儿园:13698057968 李主任;

  水城幼儿园江临分园:13970149163 黄主任;

  东门幼儿园(含石桥下小区幼儿园):15970953868 李园长;

  西门幼儿园:15083791837 何园长。

  本《工作方案》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幼儿园入学预报名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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