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盐山县初中招生政策 盐山初中招生通知

时间:2023-03-20人气:作者:未知

2023年盐山县初中招生政策 盐山初中招生通知

  入学条件:

  (一)城区学生

  1.在报名学校所属片区内有房且实际居住,户口迁入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1日前。

  2.实行一房一位,当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就近学位。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依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即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城区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来城区务工的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随迁子女及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与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在城区经商的,要有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三)、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子女等依相关规定执行。

  城区学校招生程序:

  1、网上登记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详见招生工作安排)登录网上报名专用平台“http://47.104.5.65:8080”(可在“盐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下发菜单“中小报名”中直接进入。5月6日前尚不开通。)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完后系统将自动提示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按照所报名学校招生细则要求到所属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2、学校现场审核。按照报名平台提示的时间根据各学校的招生细则携带齐全相关证件手续,到所属学校进行证件审核。学生一旦在一所学校报名成功后,不能到其他同类学校重复报名。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各环节流程。

  3、实地家访审定。对初审合格的学生,招生学校进行实地家访,重点查看实际情况是否与报名信息相符。

  4、发放录取通知。由各学校按照最终学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对象和招生范围

  (一)城区中学

  1、招生对象:截止到2023年5月1日,具有盐山户籍,在各招生区域有房且实际居住的六年级毕业生。

  注:①三中、六中、七中为寄宿制学校。非盐山户籍进城经商务工(含自购房)子女到五中报名,同时需提供父母双方及适龄子女2023年5月1日前的居住证(暂住证无效);

  ②盐山镇、边务镇及孟店镇辛霞线以北区域不属于进城经商、务工范围。

  2、招生范围

  (1)第二中学:①千童大街以东、海泊路以北、平津大街以西、北二环以南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②千童大街西侧临街居住且与第二中学临近的、后刘村户籍六年级毕业生。

  (2)第三中学:①徐福路以南、千童南大街新区段以东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②韩桥小学、育红小学辐射村户籍六年级毕业生;③原孟店二中片区的六年级毕业生可自主选择第三中学(满足本村户籍一年)和孟店中学;④尹刘、东西孙村户籍及进城经商务工盐山户籍家庭的六年级毕业生。

  (3)第四中学:①千童大街以西、北二环以南、海泊路以北、平安大街以东合围区域。②北二环以南、东外环以西、平津大街以东、靖远路东扩段以北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及西三里片、红庙片、崔庄、祁庄、白庄、毛庄、范庄等村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③天泰阳光小区。

  (4)第六中学:①平津大街以西、海泊路以南、平安大街以东、徐福路以北合围区域。②徐福路以南、千童南大街新区段以西、迎宾路以北区域,以上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

  (5)第七中学:①东外环以西、靖远路东扩段以南、平津大街以东、徐福路东段以北,以上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②后王中心小学片区和曾庄中心小学片区所辐射村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须满足本村户籍一年)。

  城区招生现场审核所需手续及要求:

  (一)所需手续

  详见各学校招生细则(通过各学校公众号了解),具体由各学校落实并做解释。

  (二)手续要求

  所有资料要求真实、齐全。一旦发现弄虚造假将取消学生报名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相关造假人员法律责任。

  城区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宣传(3月17日——5月5日)

  通过广播电视、盐山快报及盐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

  2、网上报名

  中学:5月6日上午8点—5月10日下午5点30分。

  小学:6月6日上午8点—6月10日下午5点30分。

  3、现场审核

  中学:5月13日上午8点—5月15日下午5点30分。

  小学:6月10日上午8点—6月12日下午5点30分。

  4、家访审定,学校不定时进行家访。

  通过实地家访查看学生与报名信息是否相符。

  5、信息核查

  各学校对招收学生信息再次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将学生名单信息(中学5月底、小学6月底)上报教育局。

  6、发放入学通知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将通过微信或信息平台通知家长。发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7、咨询受理。在招生期间,城区所有学校均安排一名熟悉招生工作人员在学校指定地点接受咨询并进行指导,同时委派另一名熟悉招生工作人员在教育局西院一楼大厅接受咨询。

  注:乡镇公立中小学报名时间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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