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枣阳市幼升小划片范围(枣阳市区小学划片)

时间:2023-07-25人气:作者:佚名

2023枣阳市幼升小划片范围(枣阳市区小学划片)

  2023枣阳市幼升小划片范围(附咨询电话)

  (一)市中兴学校小学部(咨询电话:0710-6667106,0710-6667108)

  招收人民路以东、建设路以南、建武路以西、发展大道以北的学生。

  (二)市中兴学校教育集团张湾校区(咨询电话:0710-6667106,0710-6667108)

  招收东郊水库以西,中兴大道以东,复兴大道以北,襄阳东路以南的学生。

  (三)市第一实验小学(咨询电话:15717273085)

  招收南北大街以东,沙河以西、赵家巷-小北街-书院街以南,市市场监管局企管所以北的区域和东南街东北街的机关及居民的学生,以及冷水沟以北市直机关的学生。

  (四)市第二实验小学(咨询电话:13597491680)

  招收沙河以南,南至市中医院,光武大道以西区域和光武大道以东市直单位以及砖瓦社区的学生。

  (五)市第三实验小学(咨询电话:15971135109)

  招收大北街-东北街以西,大西街-赵家巷-书院街以北、南阳路-书香苑-水果批发市场以东区域和北关居委会的学生。

  (六)市火车站学校小学部(咨询电话:13597469565)

  招收西环三路以东,中兴大道以西,铁路以北,和谐路以南(不含史岗四组、六组、七组)的学生。

  (七)枣阳市民族小学(原北城中心小学)(咨询电话:13871715399)

  招收顺城居委会、北园居委会及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学生。

  (八)北城东园小学(咨询电话:15172656369)

  招收中兴大道以西、农商行对面小路至冷水沟以北、沿河东路至三坝以东、三坝至中兴大道以南的学生。

  (九)北城南园小学(咨询电话:13545322808)

  招收南园社区和油坊巷-襄阳路以南,沙河以北,新华路以东的学生。

  (十)北城南关小学(咨询电话:13871769912)

  招收大西街以南,襄阳路以北,大南街以西,南阳路以东的学生。

  (十一)市第四实验小学(咨询电话:15871001115)

  招收南阳路以西,沙河二桥以西沿河北路以北,上海路以东(含市邮政局、开发区管委会、市交警大队、金土地小区等),水果批发市场、西冷水沟以南的学生。

  (十二)开发区靳庄小学(咨询电话:15587721989)

  招收上海路以西(不含市邮政局、开发区管委会、市交警大队、金土地小区等单位),沿河北路-市乡公路段-靳庄-钱庄及西环三路彩虹桥以北,西环三路以东,前进路以南(不含立晋公司、舂阳变电站)的学生。

  (十三)开发区茶棚小学(咨询电话:18307207595)

  主要招收茶棚辖区,开发区金土地小区北段以西,前进路以北(含立晋公司、舂阳变电站),西郊水库以东,袁庄社区以南的学生。

  (十四)南城霍庄小学(咨询电话:13986345450)

  主要招收西三环以东、新华路以西、沙河以南、316国道以北,南城霍庄社区、王湾社区的学生。

  (十五)南城中心小学(咨询电话:15071513106)

  招收沙河-冷水沟以南,光武路以东,建设路以北,中兴大道以西及沙店社区的学生。

  (十六)南城史岗小学(咨询电话:13545319890)

  招收市标-新华路以南,人民路以西,和谐路以北,西环三路以东以及史岗社区居民的学生。

  (十七)环城中心小学(咨询电话:13871770829)

  招收中兴大道以东、沙河以南、襄阳东路以北,董田、十里、孙井、花果(含中兴大道路西的花果村一组)、八里等社区(村)的学生。

  (十八)环城丁庄小学(咨询电话:13697105990)

  招收上河、下河、玉皇、双庙、叶庄、方湾、袁庄、孙庄、四方工业园及北关居委会以北居民的学生。

枣阳市中小学入学材料: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房产证明: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或足以证明房屋产权的司法文书。

  ③枣阳中心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学位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产(家长不需要开具无房产证明,平台大数据可以自动比对)。

  ④枣阳中心城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协议,目前还未购房的,拆迁指挥部证明或拆迁协议(枣阳城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租房证明材料。

  (2)特殊住房证明:

  ①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枣阳市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枣阳市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土地使用权、建设审批等足以证明房屋产权和归属的相关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等足以证明产权的相关证明。

  (二)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非枣阳市户籍,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在枣阳市购有房产或在枣阳辖区公租房租住。

  ⑴户口簿。

  ⑵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或足以证明房屋产权的司法文书。

  ③公租房租赁合同。

  ④属自建房、集资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非枣阳市户籍,监护人在枣阳经商、务工,租房居住的。

  (1)户口簿。

  (2)枣阳辖区内营业执照(2022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或枣阳辖区内有效劳动合同(2022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

  (3)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住满1年以上(2022年9月前至2023年9月30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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