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4人气:作者:佚名
报名对象
1.具有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须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2.具有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因故未参加或已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继续报名参加对应科目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3.无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但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具有普通高中同期报名考生同等学力,可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补充内容:【考籍管理】
(一)考籍管理相关规定
1.考生的考籍号仍沿用17位编码。
2.考生首次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应先建立考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校建立考籍,非在籍(指学籍)考生新建立考籍按“社会类考生”(管理系统中为每个县区设置了一个“社会类考生”使用的虚拟学校代码“xxxx000”,虚拟学校由市、县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管理)编排。
3.2020级及之前已毕业考生的考籍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若有特殊情况需修改的,须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对已有成绩的考生,若办理了省内转学(指学籍),应使用管理系统的转学功能(仅限于报名期间)进行考籍转移,确保考籍和成绩跟随考生学籍转移;对该类考生不予重建考籍,否则前后成绩无法合并。
(二)考籍建立操作要求
1.新增考籍基本信息由各设区市批量导入。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对各普通高中学校收集、各县(区)审核上报的考籍信息复审后导入管理系统。
2.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准确采集考生身份证号,未准确采集身份证号的一律视为无效考籍,不予安排考试。
3.各设区市批量导入考生信息后,由各普通高中学校上传考生照片,采集照片按系统有关提示执行,未规范采集照片的一律视为无效考籍,不予安排考试。
4.各县(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对考生考籍信息的单个增、删、改等操作权限,须由各设区市根据工作实际授权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