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朔城区招生入学政策最新 朔州市朔城区招生办电话

时间:2023-07-25人气:作者:佚名

朔州市朔城区招生入学政策最新 朔州市朔城区招生办电话

  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明确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足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相关证明,报区教育局备案。

  2.在市城区居住的学生。

  (二)核定学校招生规模

  学校依据自身实际提出申请,教育部门统筹设置学校规制,下达招生计划。

  (三)划定学校招生范围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河流分布等因素,征求学校意见,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

  (四)制定招生办法

  1.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一律通过平台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登记时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同时可自愿选报所在服务区公办学校。预报名人数未超过所报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该校全部录取并入学注册;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平台随机录取(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或单独摇号,但必须在入学预报名时提出申请),一次性录满。参与摇号学生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按照自愿选报的服务区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录取,若未选报所在服务区公办学校,视为自动放弃服务区学校入学意向,统筹派位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2.就读公办学校的学生一律通过平台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按照本方案中招生办法的第三条实行。参与摇号学生如未被该校录取,统筹派位到相对较近的有空缺学位的学校;预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并入学注册,剩余空缺学位优先保障户籍在片区的学生和当年建校时相关文件、协议、规定等有关的其它类别学生,仍有空缺学位的,市城区范围内报名并随机摇号产生。

  3.公办学校2023年平台录取服务区内预报名学生的先后顺序为:

  房户一致

  (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指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片区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相一致。

  (2)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四老”有自建房(含祖遗房,有房屋宅基地审批手续、交款单等),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片区内自建房相关手续相一致。

  (3)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四老”有小产权房(有购房合同等),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片区内小产权房相关手续相一致。

  房户不一致

  (4)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在市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四老”有片区内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②自建房相关手续③小产权房相关手续。

  (5)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市城区,其监护人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②自建房相关手续③小产权房相关手续,并需提供监护人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等)或持有有效居住证。

  (6)适龄儿童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片区内,有相关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该住房监护人缴费的水、电、暖、气、物业缴费单与监护人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等)或持有有效居住证。

  以上6种情况依序号梯次录取,如录取到某序号时已超该校计划,则该序号预报名学生摇号产生,该序号摇号未摇中学生,连同与该序号后的预报名学生,统筹派位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4.凡未预报名或摇号后预报名的,统筹派位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五)加强政策宣传

  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区域内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六)进行网上登记(2023年7月25日-7月31日)

  通过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报名网址、报名办法、报名时间、报名须知及审批流程。从7月25日开始网上信息登记,学生或家长可以自行使用手机APP或PC电脑登录平台,进入“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栏,网上填写当前真实有效信息,进行登记。逾期网上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部门联动审核

  组织、教育、人社、公安、不动产、退役军人、行政审批、街道、社区、学校等相关单位,在平台上联动审核资料,纪检组加强监督。

  组织部门负责审核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资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情况。

  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信息。

  不动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房产信息等。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

  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核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街道、社区负责审核居住信息。

  学校负责汇总本校服务片区学生的相关信息。

  (八)平台录取

  经相关部门联动审核后,平台确定各学校预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九)均衡编班

  教育局按先民办后公办的顺序现场公开对全区中小学校统一均衡编班。编班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 者、学校校长、班主任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

  (十)发放通知书

  8月25日——8月30日各学校将入学通知书发送到学生或家长手中。

  (十一)新生开学

  8月31日(预计)小学一年级学生,9月1日(预计)初中一年级学生。

  (十二)注册学籍

  9月2日——9月16日(预计)。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学校在新生入学15日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

  附件:

  1.2023年朔州市朔城区公办小学服务区及招生计划表

  2.2023年朔州市朔城区民办小学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表

  3.2023年朔州市朔城区公办初中服务区及招生计划表

  4.2023年朔州市朔城区民办初中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表

  来源:朔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szscq.gov.cn/scqdt/ggtz/202307/t20230722_447466.html

标签: 监护人  学校  户籍  学生  朔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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