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声独家调查最新回应】山东淄博回应村集体征地补偿款被“理财”:实为代管但未经合法程序

时间:2024-05-17人气:作者:未知

【中国之声独家调查最新回应】山东淄博回应村集体征地补偿款被“理财”:实为代管但未经合法程序

央广网北京5月17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16日),中国之声独家报道了“山东淄博经开区傅家镇彭家村村集体三千多万征地补偿款悄然被‘理财’”一事。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昨晚回应表示,这笔款项并非实质性的投资理财,而是由经开区城投公司统一代管,但确实存在未经合法程序的问题。下一步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会议进行告知解释并公示公开,同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按照多数村民意见落实整改。

今年3月,淄博经开区傅家镇彭家村党务村务公开栏里贴出一份公示,其中提到村里有一块169.383亩的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将给1200多名村民缴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很多村民感到纳闷,不知土地何时被征收,征地补偿款去向何处?



今年3月,彭家村贴出公示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拟定的社会保障方案(记者管昕 摄)

4月15日,在彭家村的村民代表大会上,傅家镇副镇长周怀强说:“当时土地征收补偿款没有落实到村民手里,借着村民代表大会,我把这个事儿再次给大家说明一下。征地,包括政府理财,是上级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的决策,我们镇上和村里只是执行、落实。”


彭家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记者管昕 摄)

彭家村党支部书记袁国锋在回应村民来电咨询时也明确表示,征地补偿款已经用于理财,是经开区管委会的决策,村里说了不算。

袁国锋说:“村里明确告诉你,钱都在(经开)区里,区里去理财。前期也没在村账上,光走的手续,实际就没到村账上,到村账上会有痕迹的。具体在哪里咱没见过,你问我,我啥也不知道。”

彭家村的征地补偿款共计3060万元。此前,多位村民辗转淄博市、经开区、镇政府多个部门,询问买了什么理财产品,是否签订了相关协议,但没有得到答案。

和周怀强、袁国锋的说法不同,昨天下午,淄博经开区傅家镇镇长张蔚对中国之声记者解释称,彭家村的征地补偿款不是用于理财,而是由区城投公司代管。

张蔚说:“根据村里的正常需要,百分之百用于村集体的支出。如果是理财,它得有相关年限。像村里有正常的支出,就可以随时使用这个钱,这个在不在理财范畴?这个钱放在账户上,如果产生了利息,也要全额用到村集体的支出上。”

张蔚还表示,彭家村历史矛盾突出、班子建设尚不健全,为了保障土地补偿款的资金安全,同时考虑到补偿款的保值、增值,所以将征地补偿款由区城投公司统一代管。

张蔚说:“土地补偿款壮大了村集体收入,我们想让村集体收入能够可持续地发展,而不是一次性花光了,‘鸡蛋’不能放到一个篮子里,也不能盲目地选择篮子,所以我们这个‘鸡蛋’先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如果有好的集体项目,所有老百姓都同意了,村里议事机构同意了,我们可以上好的项目,咱买鸡生蛋,可以一直延续发展下去。在没有很好的项目,没有全村老百姓都同意的情况下,肯定不能动这个钱。”


彭家村被征收的169.383亩地块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记者管昕 摄)

去年9月,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彭家村169.383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按照相关法规,当地政府应将土地征收补偿费和相关费用,在批准文件下达之日起的60天内,拨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征地补偿款至今未拨付至彭家村的账户,但相关收据却显示,彭家村村委会盖章收到了这笔钱。

记者:我跟你确认一下,钱打到村委会的账上了吗?

张蔚:没有。原因是现在村班子建设不健全,征得了村干部的意见和综合判断,为了资金安全,没有打到(村账户),但是这个钱,村里可以正常使用,2023年、2024年的正常支出,都是从这个钱里支出的,村里提出正常申请,咱就正常给它拨付。

按照相关法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管理、使用和分配,依法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张蔚承认,在实际操作中,未经合法合规程序,就将彭家村的征地补偿款交由城投公司代管。

张蔚说:“存在一定问题,对老百姓的公开义务上可能做的不够,就是我们的告知广度上还做得不是很足,这是我们的失误。部分村民可能确实有不知道的情况。”

淄博经开区城投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对中国之声表示,彭家村的征地补偿款目前确实由城投公司来统一代管,没有挪用。

经开区城投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没有挪用,这个钱现在我们公司的账上,如果这个村有重大项目支出,可以随时提申请,我们随时拨付。比如说要发福利,也可以随时说,就相当于代管行为。6%的利息是为了保证村集体的一些日常福利支出。”

为何将征地补偿款交由城投公司代管,而不是由傅家镇政府或者经开区管委会的财政账户来代管?张蔚说:“因为我们考虑到产生一定的利息,可以有助于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我们这边的村,村集体经济相对还是比较弱的,放到财政不可能产生利息,我们放到城投产生利息,是为了能够壮大村集体经济。”

淄博经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征地补偿款作为村集体“三资”(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管理的一部分,他们正在酝酿指导性文件,将征地补偿款纳入“三资”管理体系中来。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村里需要花钱的时候,每一笔钱镇上都必须要审批,我们再定期对各村账目进行一次审计,保证没有违规资金发生。我们现在也在和省级农业部门对接,对全区的,包含着土地补偿费这一块,拿出一个指导性的文件。‘三资’监管年年都在搞,我们抓得也很紧,不会让这个钱无故就花出去了,包括违规的那些(问题),我们都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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