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进口冷链食品防疫要求2022 赣州市疫情防控新规

时间:2022-10-04人气:作者:未知

赣州进口冷链食品防疫要求2022 赣州市疫情防控新规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水果的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进口水果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七个到位”的要求,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信息报备要到位。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加强进口水果(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市新冠指办字〔2021〕54号)要求,凡是从赣州市外购入进口水果(进口冷链食品)或购入疫情发生地冷链食品的经销商,必须在购入的食品进入我市前24小时,向目的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之前,严禁出库进行销售。

  二、核酸检测要到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或者发现进口水果(进口冷链食品)初次进入我市信息后,应立即通报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由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安排核酸检测机构按规范要求采样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抽样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入库存放。核酸检测机构应提高工作效率,尽快检出核酸检测结果,并在检出结果后30分钟内告知企业和市场监管部门。

  三、进货查验要到位。严格落实“四专、四证”要求,对进口水果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专人操作,认真查验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追溯信息、消毒证明,进口水果不得与国产水果混装、混储、混柜,与进口水果同车的国产水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与进口水果同等要求。

  四、追溯管理要到位。进口水果生产经营者要按照“应登尽登、应录尽录”原则,通过“赣溯源”平台,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溯源信息和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下游进口水果经营者向市内进口水果经营者进货时,要严格进货查验制度,同时录入“赣溯源”系统。

  五、防护措施要到位。各地要督促进口水果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穿着工作服等防控工作措施。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

  六、监管执法要到位。各地要以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水果连锁销售经营户为重点,坚持人物同防,进一步加强进口水果经营全链条疫情防控监管。对采购、加工、储存、销售未经报备、未经检测进口水果,经营来源不明或脱除进口标识包装销售,以及自行分装销售不能证明其来源、“一单多用”“套证销售”“体外循环”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稽查机构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七、应急处置要到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第一时间通报染疫进口水果相关信息,协同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要督促进口水果生产经营者科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职责和流程,确保高效有序处置。要第一时间对新冠病毒检测阳性同批次产品开展排查,立即下架停售、专区封存,查清涉疫食品来源、去向、库存及相关数量,严格按规定处置。

标签: 水果  核酸  疫情  要到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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