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斗初学者三年前被“金腰带”36秒KO后死亡,家属:比赛主办方至今未赔偿

时间:2023-05-25人气:作者:佚名

格斗初学者三年前被“金腰带”36秒KO后死亡,家属:比赛主办方至今未赔偿

(原标题:格斗初学者三年前被“金腰带”36秒KO后死亡,家属:比赛主办方至今未赔偿)

红星新闻消息,2019年,在成都水碾河,作为业余初学爱好者,毫无比赛经验的小龙站上了格斗搏击舞台。他的对手是当时保持11胜0负的“金腰带”选手王某然。

无疑,这是一场实力异常悬殊的对抗——开赛仅36秒,小龙被“KO”(击倒)后昏迷送院,20天后不治身亡。

格斗初学者三年前被“金腰带”36秒KO后死亡,家属:比赛主办方至今未赔偿

▲比赛现场视频截图

三年多过去,2023年5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小龙的父母在事发后将主办方、对抗对手、小龙教练以及场馆方、保险公司等多方告上法庭,提出百万赔偿。法院认定,主办方对小龙比赛中受伤并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存在过错,判决两家主办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另外40%由小龙家属自行承担。

但至今,应由主办方承担的57万余元赔偿款项,一直没有兑现。目前,小龙的家属还在走法律流程,追加涉事公司的多位股东为案件执行人,等待下一步开庭处理。

实力悬殊的赛事

业余爱好者被“金腰带”36秒KO

2019年11月30日晚,22岁的业余格斗爱好者小龙第一次站上格斗舞台。此前喜欢李小龙的他,只学了一个多月的格斗。

小龙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他之所以上台,是因一个多月前偶然加了拳击教练吴某川的微信。

“30号有一场比赛,你愿意打不?拳击,对手59(kg),就在成都。3个回合,每个回合3分钟。”吴某川还在微信中透露,“对手跟你一样,水平初级。你要是愿意,我带你去感受一下,输赢你都有240元出场费。”

格斗初学者三年前被“金腰带”36秒KO后死亡,家属:比赛主办方至今未赔偿

▲聊天记录截图

开赛前两天,小龙收到了对手王某然的资料,但他对王某然一无所知。事实上,王某然凭借自身实力,在成都的格斗圈内小有名气,还曾获得世界泰拳MFC金腰带旗下的shark拳场的“金腰带”。这场比赛从一开始就不对等——战绩上,王某然11胜0负;而小龙,0胜0负,没有任何比赛经验。

当天,小龙作为第六顺位上场。从当时拍摄的视频来看,一开始,小龙和对手王某然都在互相试探。双方接触34秒时,王某然先后踢中小龙右大腿内侧、左侧胸腹部、左侧头面部,用右拳打中左侧头面部,用右腿踢中左侧胸腹部、左腹部。小龙随即丧失意识、倒地不起。见状后,裁判员立刻上前,王某然也没有继续攻击。

小龙被送往附近的新华医院,因伤情危重,后又转诊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期间,医院多次下达病危通知书,2019年12月20日,医院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3月11日,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表述称:“死者死亡原因符合被人踢中中上腹后致患有心肌病的心脏发生心功能障碍(心脏骤停),经心脏复苏后继发肺部感染致全身器官功能障碍死亡。”2021年,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接受一审法院委托,于2021年再次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其中鉴定意见为:“根据法医病理检验,结合送检材料,在死者死亡后果中,原发性心肌病为根本死因,被人踢中腹部为死亡的诱因,建议参与度为20%左右。”

《司法鉴定意见书》同时指明,此前的2019年,小龙曾参加学校组织的常规体检,未发现身体异常。

格斗初学者三年前被“金腰带”36秒KO后死亡,家属:比赛主办方至今未赔偿

▲小龙被送往医院资料图

主办方存在过错

须承担60%责任 一审被判赔偿57万余元

事后,经四川体育局核实,此次商业拳击赛事名为MFU素超联赛,系成都野蛮怪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蛮怪兽公司”)和成都玛门时代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门时代娱乐公司”)联合举办的商业性赛事。比赛主办方法人代表石某、徐某文(当时的法人代表)、当事人王某然被警方第一时间控制,后认定为民事纠纷案件。

彼时,小龙还是成都某大学继续 (网络)教育学院自考助学班的学生。他的离开给其家人带来了沉重打击,父母之后将主办方、对抗对手、小龙教练以及场馆方、保险公司等多方告上法庭,提出死亡赔偿金、医疗赔偿金、丧葬费等多个项目共计百万元的赔偿。

该案经法院审理,事发前后的全过程,以及赛事各方的关系情况等得以清晰呈现。

记者获得的判决文书显示,关于比赛审批问题,2014年,体育总局出台《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除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少数特殊项目赛事外,包括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在内的全国性体育赛事审批一律取消。”因而该比赛未报批。不过,按照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精神,该比赛主办方未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判决书提到,此次对抗赛主办方存在竞赛组织不规范的行为,主要是未对外发布赛事规程,参赛选手实力悬殊,主办方未对选手进行合理配对、医疗保障不健全、赛前未要求选手提供近期体检报告、裁判员未取得行业协会专项培训证书等方面。

2021年12月31日,成都锦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办方(成都野蛮怪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玛门时代娱乐有限公司)作为赛事组织者,对参赛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主办方对小龙比赛中受伤并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针对各自行为对小龙死亡后果发生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判决野蛮怪兽公司、玛门时代娱乐公司连带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其余40%的赔偿责任由小龙家属自行承担。同时,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的约定保险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家属交通费等,主办方(成都野蛮怪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玛门时代娱乐有限公司)向死者家属赔偿费用总额57万余元(572783.67元)。

法院认为,比赛中发生伤害不可避免,王某然对抗中并未超出比赛规则要求,不具有侵权性。此外,教练吴某川仅是提供比赛信息,征得小龙同意,吴某川对小龙的死也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至今未能兑现

遗体仍在殡仪馆家属申请追加案件执行人

格斗初学者三年前被“金腰带”36秒KO后死亡,家属:比赛主办方至今未赔偿

▲成都锦江法院出具的强制执行书

“小龙的去世,对于我家来说,是非常沉重的打击。如果他的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对于我父母来说,真的是雪上加霜。”死者小龙的亲生哥哥小文透露,他们的父母已年过半百,平时都是在工地上打零工,“感觉他们的精神状态受影响很大。”

法院判决文书显示,小龙的医疗费达28万余元。小文透露,除了前期相关方垫付的医疗费用,其中约10万元都是向亲友借的。“当时想的是拿到钱,把小龙治病的钱先还了,然后再安葬。没想到,到现在都没拿到钱。”小文表示,案子经过一审、二审至今,都没有收到主办方的赔偿款项。也就是说,57万余元一分钱都没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已兑现)。

小文表示,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发现两家公司名下并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在律师、法院的建议下,小文再次申请追加两家公司股东为案件执行人。目前,还在等待开庭中。

2022年12月,小文辞掉甘肃的工作,专程回成都处理此事,希望尽快解决。“我是高中文化程度,对法律完全不懂,一直都是慢慢摸索,没想到这么久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兑现。”

2023年5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小龙的家属、殡仪馆等多方了解到,小龙的遗体还在殡仪馆,至今未进行火化处理。“现在都不给钱,如果我们把小龙安葬了,是不是后面更不会给钱了?况且,我们担心小龙的死因,主办方会提出异议,要求再次调查,火化后就没法调查了。”小文解释道。

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东郊殡仪馆了解到,小龙的遗体从2019年到现在产生的保管费用达6万余元,后续火化安葬流程需要家属结清费用后才可以进行。

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到,目前涉事主办方的两家公司——野蛮怪兽公司、玛门时代娱乐公司都还在存续期间,但因为此事都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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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之一的野蛮怪兽公司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23日、24日,记者连续两天拨打了野蛮怪兽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某的电话,对方表示打错了。另外,在天眼查的查询页面上,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该公司已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3日,红星新闻记者走访了玛门时代娱乐公司的公开地址,发现并不能找到该公司。天眼查显示的工商电话也无法接通。24日,通过小文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2019年事发时的玛门时代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文。对方表示,因为公司内部股东意见不一致,正在对赔偿金额进行协商处理中。此外,也因为联系不上第一被告法定代表人石某,使得事件很难推进。

■时间线————

2019年11月30日小龙在成都水碾河格斗,36秒被KO昏迷后送往医院。

2019年12月20日 医院宣布小龙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12月31日成都锦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22年6月27日成都中院作出二审判决。

2022年7月5日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

2022年8月5日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10月7日两家主办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2022年12月 小龙家属向法院申请,追加两家主办方公司多位股东为案件执行人

(应死者家属要求,小龙、小文系化名)

标签: 金腰带  拳击  赔偿  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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