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7人气:作者:未知
(原标题:警情通报)
警情通报
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
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岳麓公安分局
2023年9月7日
通报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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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故意击打致人重伤,打伤学生男教师最高可判十年
据扬子晚报报道,9月7日,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一名家长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家孩子在博才梅溪湖小学上学期间,遭学校老师打伤,后来进行了开颅手术,经过5个小时手术才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
受伤学生接受治疗 图片来源/网络
据学校公众号文章介绍,涉事男教师宋某是一名信息技术老师,平时会教授孩子们电脑绘画等课程,曾获教学竞赛奖项。另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受伤孩子亲属称,宋某使用钢化玻璃材质的三角尺击打孩子头部。"孩子头部被钢化玻璃戳进去5cm左右,目前孩子仍未脱离危险。"孩子父亲则表示,目前只想全力抢救孩子。博才梅溪湖小学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已介入,岳麓区教育局表示,已经派人前往涉事小学和医院调查。
涉事老师 图片来源/网络
7日下午,岳麓区公安局发布通告称: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少网友表示,如果是故意击打学生头部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该老师将面临什么罪名和刑事责任?如果是意外扔出三角板伤到了学生,又面临什么责任和处罚?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涉事老师是故意击打学生头部导致其重伤昏迷,留下后遗症甚至死亡,那么该老师可能面临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指控。故意打击致人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出现死亡结果,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律师称,如果是老师不小心将三角板甩出,伤害了学生,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属于过失致伤罪。过失致伤罪是指因疏忽大意或者违反管理规定,致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律师强调,无论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致伤,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责任和处罚。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另外,还可能会影响到其教师资格的认定和撤销。
此外,有家长担心学校监控已被删除,是否会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对此付健律师表示,监控是音像证据,能够更加直接地证明犯罪事实,在没有监控视频的情况下,物证、指纹、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等也可以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
此前报道
打碎小学生头骨男老师教信息技术,曾获教学竞赛奖
据扬子晚报报道,9月7日,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一家长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家孩子在博才梅溪湖小学上学期间,遭到学校男老师残忍打伤,学校和老师在没有带孩子检查情况下进行缝合。
受伤的孩子
家长表示在自己知道情况时,孩子已在医院准备缝合伤口,后来进行了开颅手术,经过5个小时手术才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
记者联系上涉事小学,学校工作人员表示校方正在处理此事,具体情况不便透露,“现在公安、教育局和我们都在这里处理此事,事情不像家长传的那样。”记者致电了岳麓区教育局,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已介入此事。对于家长的说法是真是假,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未掌握,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事实清楚后续官方将会进行通报。
记者注意到,家长指出的殴打学生男教师是一名信息技术老师,平时会教授孩子们电脑绘画等课程,曾获教学竞赛奖项。
涉事老师在课堂
另据中国新闻周刊,9月7日,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正在积极调查,将发通报,已经与家属积极沟通。
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7日,该受伤孩子亲属称,系一位姓宋的任课老师使用钢化玻璃材质三角尺击打孩子头部。她称,事发两小时后,涉事老师将孩子带到医务室包扎未见效,送往附近医院治疗后才告知家长。“孩子头部被钢化玻璃戳进去5cm左右,目前孩子仍未脱离危险。”
截至发稿,孩子父亲表示:目前学校没有任何实质性反馈,暂不清楚自己的诉求,就只想全力抢救孩子。
博才梅溪湖小学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已介入,“我们学校肯定会首先保证学生的安全。”岳麓区教育局接线人员称,已经派人前往涉事小学和医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