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4人气:作者:未知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一般性岗位2名,临时性岗位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村(社区)社会管理事务(包括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巡查、双禁巡查、垃圾分类巡查、保洁保绿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段以内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对象(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女性可放宽至55周岁前)。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的文件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4)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成员;
(9)军队退役人员;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毕业连续6个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拥有本镇户籍或在我市居住满一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临时性岗位必须为岗位开发所属村户籍人口);
4.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5.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活力荻垛”“兴化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临时性岗位报名人员由所属村委会负责核实后在报名表上加盖村委会公章。
3.报名地点:兴化市荻垛镇为民服务中心。
4.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6)其他需要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如:退伍证、低保证等)。
5.资格审查。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首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无效即时退出。
(三)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待遴选人员进行面谈,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果面试人数少于岗位数,则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拟安置聘用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察、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安置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及人员管理规定
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月工资不超过1920元,不缴纳社会保险。
凡是资格审查、面试合格的人员,一经公示并无异议后,要服从镇政府统一安排上岗。不服从统一安排或不服从岗位管理者,一律作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进行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兴化市荻垛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23-80516360(荻垛镇为民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23-82323672(荻垛镇党群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