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人员做“励志网红”,犯罪竟成了捞金噱头?

时间:2023-01-17人气:作者:佚名

刑释人员做“励志网红”,犯罪竟成了捞金噱头?

如果说,连故意杀人、强奸、强迫卖淫这样的恶劣罪行,坐完牢就能抛在脑后,甚至还能拿来博同情,那被害者的伤痛要如何抚慰,被害者的血泪又有谁来同情?

文 | 竹里

近日,有一个奇怪现象活跃在社交媒体,当你在快手等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会看到许多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进行分享和创作,甚至还有人趁机开启了直播带货。

博主@天郎哥哥 在互联网平台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表示自己“重获新生”,并在平台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的施舍,会用双手撑起这个家。”这条看似正能量满满的帖子,一经发出便收获了众多网友的安慰和鼓励。


@天郎哥哥 的释放证明书

但很快,事情发生反转,网友曝光其入狱原因——强迫他人卖淫。


@天郎哥哥 的刑事裁定书

无独有偶,另一位博主@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自述悲惨的寻亲经历,收割十几万“同情粉”,还高价卖起了女性卫生巾。



黄某本人的长文自述

但真实情况是,这位“命运坎坷”的网红,竟是持刀强奸不满15岁少女的罪犯。目前上述两个账号均已被封。但犯罪者和网红,刑满释放和关注点赞,这些字眼放在一起,总归荒谬又刺眼,公开博眼球,赚流量,更令人愤怒至极。

“励志网红”谁都能当?

网络上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可否当“励志网红”,争论不休。“励志网红”的角色和定位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笔者认为,刑满释放人员自带的“神秘”属性,的确容易引发不少人的好奇围观。有人说,每一个曾走上歧途的人,都有洗心革面的机会,改过自新、重谋生计于己于社会都是一件好事。

但问题是,刑满释放人员真的可以当“励志网红”吗?从刑罚这个词本身来讲,刑罚首先是对犯罪分子的制裁和处罚,在这一过程中,对犯罪分子的思想行为进行改造,根本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


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带货

并不是说“刑罚”结束了,犯罪者服完刑了,就能立刻改头换面,洗得清清白白。刑满释放人员中,再犯、累犯的情况并不鲜见。就算真心悔改,要得到社会认可和接纳,也需要一个相应的过程。

当然,社会应该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不应该无缘由地歧视和排挤,但拿着坐牢赚流量,靠着出狱圈钱捞金,已经远远超出了平等对待和提高容忍度的范畴。

这种行为不仅给大众带来价值观的崩塌,还将犯罪事实和法律道德消解于无形。犯罪有什么关系呢?坐几年牢后到互联网直播带货,一旦这样的舆论成为风气,谁还对违法犯罪怀有顾虑?又有谁会对法律抱有敬畏之心?

“坐牢也是一种本事”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还记得因这句“名言”走红的周某吗?周某出狱当天就有网红经纪公司找到他和家属给出200万签约、直播提成、跑车迎接的待遇。有媒体报道,当时联系他的经纪公司有30家之多。


因“名言”走红的周某

众多经纪公司争取这样一个靠语录出圈的刑满释放人员,到底为什么,无非是看中了他自带的“流量”。他们深知,互联网时代流量几乎就等于金钱。

那么,作为围观者,大家是否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被捧为网红的刑满释放人员以及MCN公司签下出狱的周某,是要给大众传递什么样的价值观呢?

试问,一个曾经持刀威胁强奸15岁女孩的“回头浪子”,高价卖个人用品,这样的行为很感人吗?这是自强自立吗?如果违法犯罪都能够被当作吹嘘的资本、炫耀的噱头、励志的标签,催泪的戏码,难道是想告诉大家,“犯罪也没什么,出来又是一条好汉”“还是坐牢也是种本事,也可以拿来赚钱”?


靠出狱帅哥人设吸粉的某博主回复截图

法律有法律的雷霆手段,社会也有社会的认知规则,什么样的犯罪在接受惩罚后,更能得到社会包容,什么样的犯罪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无法轻易被原谅,大家心里都是有一把尺。

如果说,连故意杀人、强奸、强迫卖淫这样的恶劣罪行,坐完牢就能抛在脑后,甚至还能拿来博同情,那被害者的伤痛要如何抚慰,被害者的血泪又有谁来同情?

而且,由于网红职业的特殊性,这些刑满释放人员都是靠公开发声,营造人设,讨好粉丝来获取收入,他们每一次讲述自己所谓的“励志经历”,都是对被害者及家属的二次伤害,也都是对网友,尤其是青少年网友的不良诱导。


网友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慰和鼓励

事实上,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无需争论。目前,虽然直播行业不在刑事处罚人员禁止从业的范围之内,但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规定得清清楚楚,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一位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网络平台截图

应该追问的是,既然有通知,有审核,有规则,这些刑释人员为何还能公开圈钱?是谁在助长这股歪风邪气?审核机制仅仅只是说一说的摆设吗?账号可以一关了之,乱象背后的利益链条不能坐视不管。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重要作用。

综合整理自极目新闻、央视网、红星新闻等

标签: 犯罪  网红  强奸  坐牢  刑释  天郎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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