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发回重审一审宣判被告人死刑

时间:2022-10-06人气:作者:佚名

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发回重审一审宣判被告人死刑

近日有关于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发回重审一审宣判被告人死刑的问题受到了很多网友们的关注,大多数网友都想要知道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发回重审一审宣判被告人死刑的具体情况,那么关于到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发回重审一审宣判被告人死刑的相关信息,小编也是在网上进行了一系列的信息,那么接下来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下小编所收集到与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发回重审一审宣判被告人死刑相关的信息吧(以下内容来自于网络非小编所写,如有侵权请与站长联系删除)

9月25日,备受关注的“2017.12.14”四川乐山嘉州绿心公园女子夜跑遇害案,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红星新闻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

去年4月22日,乐山市中级法院曾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今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9月25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李健抢劫的金手镯一只、苹果8P手机一部、金戒指一枚、金耳钉三只、苹果手机耳机一副依法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的亲属;对被告人李健违法所得现金人民币13629元继续予以追缴,返还乐山市恒丰典当行13289元、乐山市中信珠宝店340元;涉案工具锄头一把,退还物主(由扣押机关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予以执行)。

对于该重审判决结果,受害人王某欣的父亲表示满意,尽管这是迟到的正义,仍感谢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

标签: 子夜  乐山  被告人  死刑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