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23人气:作者:未知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准备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辟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辟办公室,农业部农业综合开辟机构:

  根据全国农业综合开辟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农业综合开辟资金和项目管理主意》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辟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搀扶范围和重点

  2017年农业综合开辟搀扶农业产业发展,要全面贯通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心部署,适应市场经济下农村改革发展请求,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为搀扶对象,以贴息、补助等方式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为手段,踊跃哺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着力构建高标准农田和配套产业有机结合、农业产加销密切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详细落实农业综合开辟搀扶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请求,大力搀扶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优先搀扶以基地建设、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要加大贴息力度,重点搀扶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财政补助重点用于搀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搀扶方式资金投入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准备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综合开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发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断定。

  二、适当简化贴息项目申报程序

  贴息项目应优先支持农业综合开辟搀扶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对于未列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但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其他产业,也可列入搀扶范围。贴息贷款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用途符合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综合开辟产业化发展项目搀扶范围,贷款期限、贴息期限及额度等符合规定请求,项目申报材料齐全尽整。

  要适当简化贴息项目申报程序,采取先断定范围、后据实结算方式,根据当地搀扶重点,建立拟贴息项目单位名录并主动提供赠金融机构,次年根据实际获得的贷款及付息进行贴息结算。贴息范围为列入2017年拟贴息名录的项目单位在2017年会计年度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贷款利息。贴息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开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单个贴息项目的财政资金贴息额度不高于500万元。贴息资金在2018年结算,项目明确为2018年度贴息项目。拟申请贴息项目的单位,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农发机构申报,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向所在地农发机构推荐。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踊跃研究采取担保补贴等方式,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三、切实规范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财政补助项目要符合当地农业综合开辟搀扶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有助于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板,提高农业产业集体发展能力和竞争力;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显然;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民增收,预期效益好;建设方案、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省利用请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勉励财政补助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管理方式。单个财政补助项目的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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