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6人气:作者:佚名
申报文博、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均须参加专业能力答辩。未参加答辩人员视为放弃评审。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 申报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审核单位认真学习《咸阳市2023年度申报文博、艺术、图书资料和群众文系列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附件1、2),按照《说明》规范进行操作,以免耽误正常申报进程。
(二)各申报、审核单位在上报评审文件时,应对申报人员身份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人员信息准确,详实。对以虚假方式骗取评审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系列职称评审。
(三)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申报部门将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按原申报渠道退回,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参评人员在审核意见规定时限内,集中一次补充完善材料重新提交。在规定时限结束后,未收到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重新补充提交材料后,经审核仍不符合条件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退回补充或完善材料。
(四)请各申报、审核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上传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文博、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均须参加专业能力答辩。未参加答辩人员视为放弃评审。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按照陕价费调发〔2001〕67号、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初级职称评审每人100元,具体缴费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29-33210252
市文旅局联系电话:029-33321785
资料报送: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 029-33555988、(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5号劳动大楼西四楼)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29—85211087、029—822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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