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办理程序
(一)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申请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折)复印件等资料。
(二)申请人带上述资料向仙居县房管事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经仙居县建设局初审,仙居县财政局核准后,予以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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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信息
适用对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简称购房补贴期限),在仙居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的个人(以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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