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滦南县人才补贴政策(滦南人才引进公告)

时间:2023-12-22人气:作者:佚名

唐山滦南县人才补贴政策(滦南人才引进公告)

  滦南县人才政策(部分)

  一、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补助

  主要用于新全职引进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其标准参 照《唐山市青年人才奖补实施细则》上浮(申请购房补贴人员需最低 在滦南服务5年;在滦南服务不足5年的按年度追回已补贴资金)。

  1、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补助对象: 新全职引进来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 下 )

  补助标准: 生活补贴,自来滦之日起按照3600元/月标准,发放60 个月(五年)。购房补贴,入职5年内,在滦南县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 房, 一次性给予36万元购房补贴(不限首套,此政策只享受一次)。

  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不同时享有,二者只能选择一项。

  2、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补助对象:新全职引进来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 下 )

  补助标准:

  入职企业(含社会办医、社会办学等): 生活补贴,正常缴纳社 会保险的,自来滦之日起按照1800元/月标准,发放60个月(五 年)。购房补贴, 入职5年内在滦南县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 一次性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不限首套,此政策只享 受一次)。

  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不同时享有,二者只能选择一项。

  入职其他单位:①入职卫健系统医疗岗位的研究生、入职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 “双一流”院校毕业研究生和急需专业的其他院校研究生(急需专业 目录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入职其他行业急需的研究生 (行业急需目录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生活补贴,正常缴 纳社会保险的,自来滦之日起按照1200元/月标准,发放60个月(五年)。购房补贴,入职5年内在滦南县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不限首套,此政策只 享受一次)。

  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不同时享有,二者只能选择一项。

  ②其他人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6000元。

  3、全职引进“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

  补助对象: 新全职引进来滦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35 周岁及以下)。

  补助标准:

  入职企业:(含社会办医、社会办学等):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来滦之日起按照1200元/月标准,发放 36个月(三年)。

  入职其他单位:①入职卫健系统医疗岗位的本科生、入职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本 科生、入职其他急需行业的本科生(急需行业目录按程序报县委县政 府研究决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自来滦之日起按照1200元/月标 准,发放36个月(三年)。

  ②其他人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6000元。

  4、全职引进其他院校全日制本科生

  补助对象:新全职引进来滦的其他院校全日制本科生(35周岁及 以下)。

  补助标准: ①入职卫健系统基层卫生院医疗岗位的全日制本科 生、入职卫健系统县级医疗岗位的急需专业本科生(急需专业目录按 程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入职其他急需行业的本科生(急需行 业目录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自来滦之日起按照500元/月标准,发放36个月(三年)。

  ②入职企业全日制本科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期限一年。

  5、全职引进全日制专科生

  补助对象: 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生(35周岁及以下)。

  补助标准: 入职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与用 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租房补贴,期限一年。

  6、社会保险补贴

  补助对象: 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大专 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助标准: 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7、鼓励支持创业

  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对有创业意 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创业培训。

  对有资金需求、符合条件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创业的 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申请最高130万元 的创业担保贷款。对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 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 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0000元,其中,由就 业专项资金担负5000元,滦南就业专项基金叠加5000元。

  二、建设人才公寓

  补助对象:滦南县新全职引进人才。

  补助标准:住房租金比照廉租房租金标准下浮20%(县政府购买 公寓交付前采取租金补贴方式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需求,每人每年补贴 5000元;新全职引进人才常驻地在县城外不能在人才公寓居住的,可兑现租房补贴。申请租房补贴人员需满足非滦南县城户籍且本人及配偶名下县城无房产条件)。

  人才公寓相关优惠政策与购房补贴或生活补贴接续享有,提出购 房补贴或生活补贴申请时取消人才公寓居住权利及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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