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1人气:作者:佚名
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的一种行为,是保障您按时领取社保待遇,防止他人冒领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规范的责任和义务。
一、认证范围
以下5类人员需要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一)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三)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四)按月领取工伤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1-4级工伤职工;
(五)按月领取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每年1-12月份,且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亡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分别为1-6月份认证一次,7-12月份认证一次。
注:职工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每年1月,也不是认证周期内任选一个月认证,而是与上次认证的时间有关,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使用易人社APP和河北人社APP软件进行资格认证的,可以多次认证,认证期自动向后递延)。退休人员从首次领取待遇的下个认证周期开始纳入认证服务范围,退休月所在的认证期内不需要认证。
三、认证方式
方式一:线上自助认证在河北境内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可使用“易人社”“河北人社”手机APP或是电子社保卡进行刷脸认证。
方式二:社会化服务认证
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以申请上门认证服务,社保经办机构会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协助认证。社会化服务认证不只上门认证这一种形式,除此之外,社保经办机构还会委托社区(村)基层组织开展其他形式的认证。本人也可自愿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居委会等基层服务点进行认证。
四、忘记认证停发待遇的解决办法
1.如果您忘记自己是否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可通过“河北人社APP”认证记录进行查询。如果未查询到您在规定时间内的认证记录,请按以上河北人社APP认证操作指南完成资格认证。
2.如果在认证期间您没有进行认证,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也没有获取到您的相关信息,那么就有可能会暂停发放您的社保待遇。不过您也不必着急,如果发现社保待遇被暂停的话,请主动和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按要求完成认证后,就会恢复您的待遇发放并进行补发。
咨询电话:0312-6926055(企业职工社保认证)0312-5871115(城乡居民养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