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新就业人员公租房申请(扬中市新就业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3-11-14人气:作者:未知

扬中市新就业人员公租房申请(扬中市新就业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扬中市新就业人员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1,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不满5年;

  2,具有扬中市户籍;

  3,有完善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参加扬中市社会养老保险;

  4,家庭成员在扬中市市区没有私有产权房屋或在市区有私有产权房屋,但人均居住面积不足20平方米。

  申请材料

  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3,户口本或其他居住证明;

  4,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5,婚姻状况证明;

  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单位担保书;

  8,单位营业执照;

  9,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新就业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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