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可以生几个孩子?(济宁生三胎有什么新政策)

时间:2023-02-24人气:作者:未知

济宁可以生几个孩子?(济宁生三胎有什么新政策)

  济宁可以生几个孩子?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子女死亡或者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等额再生育子女。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调节

  第十九条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子女死亡或者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等额再生育子女。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与生育保险待遇的衔接,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儿童预防接种等服务事项联办。

  第二十一条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育龄夫妻有权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人口变动趋势和健康水平,在人口出生率、性别比、死亡或者畸形等出现异常情况时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

  第二十三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婴儿和违法送养子女。

  第二十四条 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标签: 子女  夫妻  优生优育  病残  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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