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5人气:作者:未知
为推动“两癌”妇女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扩大“两癌”救助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河北省2023年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现实施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申报救助工程,河北省妇联对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现就开展2023年特困“两癌”患病妇女申报救助工程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截至2023年3月31日,原则上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定兴县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和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县级以上(含)医疗机构确诊的、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两癌”妇女。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低保证、五保证及其他低收入类别证明材料复印件;
3.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等疾病证明材料;
4.村(居)委会、乡镇(城区)证明原件;
5.2023年度河北省“两癌”患病妇女救助个人申报表(申请表请填写电子版,村、社区妇联主席审核无误后打印一式三份,纸质版盖村委会章,承诺人(即申请人)栏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申请表:点击获取
2022年前符合救助条件,已申报资料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需重新申报。
申报流程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请本人向村、社区妇联申请、领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乡镇、村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县妇联(注意:所需材料电子版由乡镇妇联打包发送至县妇联邮箱:dxfl2113@126.com(定兴妇联首字母),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定兴县妇联办公室)。
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4日至3月22日,请符合条件的妇女及时申请,详情请咨询村(居)委会妇联。
救助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救助对象申报信息经过乡、县、市、省妇联审核后,省妇联对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实施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且同一对象、同一病种不重复救助。
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城区)妇联组织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排查,务于2023年3月22日前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贫困妇女资料收集上报县妇联办公室(县政府大楼353房间),联系电话:69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