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人气:作者:佚名
根据《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
本市市区范围内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建设、供应、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具有一定保障性质,实行承购人与出售人按份共有不动产权利的住房。
面积及建设规定
新建共有产权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合理,有效满足居住需求。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应当按照普通商品住房的有关标准和规定,依法取得相关建设许可,严格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节能和环保等工程建设规范,并依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共有产权住房的保修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审核《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军事院校录取的《录取通知书》。
(0)人喜欢2023-03-16申请人选定公共租赁住房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重新轮候:未按要求参加选房。
(0)人喜欢2023-03-16奉化区发布《2023年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政策告家长书》,并制定了2023年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
(0)人喜欢2023-03-16内蒙古全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注销业务开通网上办理。请人登录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服务平台、“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
(0)人喜欢2023-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