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8人气:作者:未知
关于收取2021-2022年度采暖费的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为了让利于用热户,我公司定于2021年8月1日开始收取2021-2022年度取暖费,并对10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取暖费的用户给予优惠,具体办法:
一、供热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二、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市价管字[2009]142号文件执行
1、居民住宅用户:按使用面积 4.50元/㎡*月收取;
2、机关团体用户:按建筑面积 7.00元/㎡*月收取;
3、经营性用户:按建筑面积 7.50元/㎡*月收取。
三、优惠政策:10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取暖费的用户给与优惠,详见下表:
四、银行代收:为方便用户就近缴费,新增多家银行代收网点,详见下表:
注:交费后激活供热卡方式:各银行网点柜台安源收费大厅。
五、以下热用户不享受优惠政策:
1、在收费大厅申请办理停止用热的用户(需可单独控制),办理停供手续需在每年9月31日之前,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全额收费;
2、有历年欠费的热用户(交清欠费后本年度可享受);
3、热计量计费的用户(按面积预交热费可享受);
4、城市及农村低保户、特困户。
六、低保、特困户补贴费用:
低保、特困用户的政府补贴费用已确定,已在当年采热费中补贴减免,无需再次办理。如存在异议,可咨询面积稽查部(0354—8501892 )。
七、注意事项:
对于少数历年欠费未交的用户,按公司规定加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每年采暖期结束后4月1日起开始,每日按欠费金额的3‰计算,最高不超过采暖费本金。
八、其他:
如有问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354-3037465,收费大厅服务热线:0354-30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