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6人气:作者:佚名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部分市(区)和东营、威海所辖县(市、区)由每人每月1890元调整为1980元,增加90元;
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临沂、滨州和日照所辖县(区)部分县(市、区)由每人每月1710元调整为1809元,增加99元;
淄博市、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的部分县(区)和德州市、聊城市、菏泽市所辖县(市、区)由每人每月1530元调整为1638元,增加108元。
文章来源: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