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征收哪些属于土地上附着物 汕尾市区土地征收实施细则

时间:2023-12-09人气:作者:佚名

汕尾征收哪些属于土地上附着物 汕尾市区土地征收实施细则

  土地上附着物

  围墙、护坡、挡土墙、晒谷町、化粪池、一般水井、蓄水池、坟墓、固定电话迁移费、有线电视迁移费、宽带迁移费、空调迁移费、热水器迁移费、太阳能迁移费、户外独立水表、户外独立电表等均属于土地上附着物。

  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要求

  1.征地涉及公用电力线(杆、塔)、通信设施、水利设施、输油管道、地下供水管(网)、电缆光缆等管线拆迁的,管线拆迁工作由本项目建设单位牵头协调,管线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用户变压器迁移费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偿。电话、宽带等按移机费标准补偿。

  2.地上附着物应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利人在补偿登记表中确认的名称、种类、结构、规格、数量等现状为依据,并附相应的图纸、照片。

  3.根据《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被征收土地的范围内的坟墓,征地实施单位或辖区人民政府应登报或张贴通告,坟主应当在期限内办理迁坟事宜,当地殡葬管理部门应予以协助。过期无人办理迁坟事宜的,按无主坟处理。

  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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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附着物  管线  土地上  水井  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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