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4人气:作者:佚名
医保个人帐户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按本人申报缴费工资总额5%缴纳的,不设置个人账户。参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标准按7.5%缴纳的,以缴费工资总额的2%划入本人个人账户。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划入:
1.参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标准缴纳的,(1)按7.5%缴纳的年限达到当年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按2021年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划入本人个人账户;(2)按7.5%缴纳的年限满10年,但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按1.4%划入本人个人账户;(3)按7.5%缴纳的年限不满10年的,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2.按本人申报缴费工资总额5%缴纳的,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