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8人气:作者:佚名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除金银首饰外),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95号)
拓展阅读:环境保护税需要进行税费种认定吗?
环境保护税与其他税种不同,不需要进行税费种认定操作,只需要填写《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表》就可以进行申报操作。
录入基础信息: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表”模块,在“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基础排污信息保存后,填写对应附表,保存后就完成了基础信息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