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5人气:作者:未知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省市户籍居民均可在北京市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
适用事项及应用场景
外省市户籍居民在京就业、就学、居住,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在京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
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受理地(在京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交验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信息流转及查询
受理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对申请人的身份、申领条件进行核验,符合条件的,将受理信息及申请人申请材料传输至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收到相关材料后,将证明内容反馈至受理地公安派出所。
如果存在申请人身份无法查证或查证信息不一致等情形的,受理地公安派出所告知申请人可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出具证明
对于申请人申请出具的证明信息,能够通过网上查询直接确认的,受理地公安派出所可以当场为申请人出具《户籍信息证明》。
对于申请人申请出具的证明信息,不能通过网上查询直接确认的,受理地公安派出所依据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反馈的证明内容出具《户籍事项证明》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如申请人对出具的证明信息存在异议,受理地派出所告知申请人可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户籍类证明类型
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事项证明(含: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曾经同户人员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迁移情况证明、其他户籍事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