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4人气:作者:未知
莆田市办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并遵守国家产业政策。
(二)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二、办理材料
1、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添加剂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3、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4、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注: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按照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分别提交,如一企业同时生产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应当分别提交相应的申请书;
2.现场核查时核查组将核查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申请人需提前准备;
3.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上述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并逐页加盖企业有效公章。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
(二)、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受理专区B02、B07窗口
交通指引:可乘坐1、7、9、28、29、202、K02、K03、K05、K06路等公交线路在市政府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