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5人气:作者:佚名
海沧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小班补录志愿填报指南
公布学位
8月15日,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厦门i教育”微信公布招生学校、剩余学位数。
填报时间
家长须于8月15日8:00—8月16日17:00登录“厦门i教育”网站或“厦门i教育”微信进行系统补录报名登记。
填报方式
网络填报。
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厦门i教育”微信,依据剩余学位数情况进行网上志愿的填报。
可以填报的幼儿园是根据全区尚有剩余学位确定的。根据填报顺序,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本次志愿填报录取规则按照“志愿优先”规则进行,按照以下顺位依次递补:
1、海沧区“两一致”对象,以幼儿落户海沧区时长排序录取;幼儿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落户海沧区的时长排序录取(取落户时长最长一方计算)。
2、海沧区户籍幼儿(含集体户),以幼儿落户海沧区时长排序录取;幼儿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落户海沧区的时长排序录取(取落户时长最长一方计算)。
3、在招生片区已购房未落户的对象,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长排序录取。
4、本市外区户籍幼儿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幼儿父(母)近三年在我市缴纳社保时长排序录取;缴纳社保时长相同的,按父(母)居住厦门时长排序录取(社保及居住信息均取时长最长的一方计算)。
特别说明
◎已在第一批“两一致”报名录取的幼儿不参与补录。
◎凡经确认录取,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动放弃,生员指标自动作废。
◎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补录,网络补录不再做现场确认,因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补录或超过补录期限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此次补录工作仅针对海沧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补充,不作为长期招生依据,最终解释权归海沧区教育局。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石家庄市鹿泉区房产消费券补贴活动方案,有需要的可以查看正文了解。
(0)人喜欢2024-08-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部令第21号)《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我局研究起草了《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0)人喜欢2024-08-15市规划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优化办税服务的通知来啦,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8-15天津通过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不再向申请人收取契税完税凭证。更多内容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8-15海沧区第一批符合“两一致”招生对象小班报名录取已结束,补录志愿填报指南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8-15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石家庄市鹿泉区房产消费券补贴活动方案,有需要的可以查看正文了解。
(0)人喜欢2024-08-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部令第21号)《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我局研究起草了《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0)人喜欢2024-08-15市规划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优化办税服务的通知来啦,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