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4人气:作者:未知
温州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财政补贴
一、补贴对象的范围和标准
(一)购房区域范围。瓯海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新建商品住房标准。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标准与征收契税的认定标准相同,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购房。
(三)享受购房补贴条件
1.补贴对象。仅限于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在购房及申领购房补贴期间夫妻双方或单方为瓯海户籍,且第二、三子女落户瓯海,其中的“二孩”指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 2021 年 5 月 31 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以按生育个数计算,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领取补助。(因参军注销瓯海户籍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该政策)
2.2023年9月7日到2024年9月1日期间,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住建部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3.申请补贴时间。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需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
本次补贴,购房人具备申报条件且提出申请的有效日期为2028年9月1日前(含),之后本次补贴政策终止执行。
(四)补贴标准。瓯海户籍二孩家庭按购房款(购房发票金额)3%给予补贴,三孩家庭按购房款(购房发票金额)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夫妻双方仅享受补助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因涉及夫妻关系致使不动产登记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的,以购房合同与契税缴纳相一致的主体为补贴申请人。
二、申请核发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区住建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
2.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3.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核对用)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对用)及复印件(一份);
5.夫妻双方户口本页原件(核对用)及复印件(一份);
6.子女户口本页原件(核对用)及复印件(一份);
7.生育登记服务单(一份);
8.申请人本人市民(银联)卡原件(开通银行卡功能);
9.受理地址:区住建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88598766
(二)受理。区住建局窗口受理人员对购房人的购房补贴申请进行核查,核对申请要件,出具受理凭证。同时发函至区卫健局确认申请人属于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资格,对于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申请,填写初审意见后,转科室负责人复核。
(三)复核。复核人员复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及资料汇总整理(附移交清册)上报局分管领导审核。
(四)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转市场管理科。
(五)发放。由市场管理科核对申请人市民(银联)卡,并核准补贴发放金额,将最终补贴名单对象信息数据推送给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由“一键达”系统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注: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温州市市民卡银行账户,须确保已办理该卡且处于有效状态)。
三、申请核发办理时限
购房补贴对象的申请要件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区卫健局自收到区住建局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初审、复核、审核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管理科在审核完毕按季度发放购房补贴。
因涉及夫妻关系致使不动产登记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的,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审查的,可延长5个工作日。
四、审核岗位职责
(一)窗口受理、初审人员的职责
1.依据本细则的相关规定审查申请要件和申请主体,核对市民(银联)卡号和账户人与申请人适格性。并签署“经核对符合二孩或三孩家庭申请购房补贴条件,请复核”的意见。
2.计算补贴金额。按照购置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发票金额的3%或5%计算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二)复核人员的职责
复核人员再次核对,并签署“已复核,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条件,同意上报审批”的意见。
(三)审核人员的职责
审核人员根据窗口受理意见、复核意见进行审核,并签署“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条件,同意发放补贴”的意见。
(四)市场管理科人员的职责
1.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2.按照经核准的补贴申请表认真核对申请人市民(银联)卡,并核准补贴发放金额,通过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的市民(银联)卡账户。
3.将每季度发放的补贴资金进行整理汇总,填制好财政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于区财政局,一份由区住建局保存。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特殊疑难问题由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会商解决。
2.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docx
申请补贴时间。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需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
(0)人喜欢2024-05-14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以按生育个数计算,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领取补助。(因参军注销瓯海户籍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该政策)。
(0)人喜欢2024-05-1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0)人喜欢2024-05-14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0)人喜欢2024-05-14新建商品住房标准。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标准与征收契税的认定标准相同,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购房
(0)人喜欢2024-05-14申请补贴时间。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需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
(0)人喜欢2024-05-14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以按生育个数计算,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领取补助。(因参军注销瓯海户籍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该政策)。
(0)人喜欢2024-05-1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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