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6人气:作者:佚名
在毕业学年内(包括2023年和2024年毕业)的在浙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孤儿
●持证残疾人
●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脱贫人口
2023届毕业生在2022年已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今年不能重复申请。如在浙江省外学校读书的,请咨询学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