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高校毕业生聚集计划申报范围+条件+标准

时间:2023-12-06人气:作者:佚名

文登区高校毕业生聚集计划申报范围+条件+标准

  文登区高校毕业生聚集计划

  1.申报范围及条件

  (1)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到文登区工作,并与文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5)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在同一企业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优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可申请工作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安家补贴、购房补贴。毕业5年以内,在我区注册公司,自主创业且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此外,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聚集计划范围,对毕业3年内、2021年以后首次到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给予政策支持。

  (2)2019年以来首次在我区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参照《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9号)文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度考核合格的;2019年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

  (3)2020年以来首次在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全职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4)对2018年以后新到我区,在重点为农企业或园区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2.津贴标准

  (1)工作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可享受工作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享受期限最长36个月。

  (2)安家补贴。“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享受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500元,享受期限最长36个月;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享受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500元。

  (3)购房补贴。在本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区购房后,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分别为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

  (4)教育领域。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3000元、2000元的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四年制以上全日制形式就读,“双一流”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5)卫生领域。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6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津贴。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其中,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本科阶段须为四年制以上全日制形式就读,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博士、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对符合条件的镇卫生院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合同期内连续发放5年。

  (6)农业领域。对2018年以后新到我区,在重点为农企业或园区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按照《威海市文登区高校毕业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威文政发〔2018〕26号)规定的1.2倍标准发放工作津贴、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其他事项参照办法执行。

  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文登区高校毕业生聚集计划补贴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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