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6人气:作者:未知
一. 评审范围
1. 在我市从事文博、艺术、图书资料和群众文化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 已退休或2023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返聘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3.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可在本年度使用。空缺岗位数以人社部门审核为准。
二. 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人社局、文旅局,市级各有关单位及时公布评审通知的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
1. 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4日前完成
2. 申报入口:点此进入
申报初级职称由个人所在单位报送纸质版。(市本级各单位将材料于2023年11月24前报送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县市区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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