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7人气:作者:佚名
兰州狗扰民投诉方式
一、线上投诉
市民朋友如果发现流浪犬只扰民等问题,可通过兰州市城管委微信“随手拍”小程序进行上报或向辖区城管部门反映,由专业机构进行及时捕捉和收容管理。
二、投诉电话
兰州市城管委:12319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8851393
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8239810
城关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66416
七里河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64127
西固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65110
安宁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63600
兰州新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22462
榆中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12591
皋兰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33001
永登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22011
非工作期间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请拨打110
根据《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南宁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0)人喜欢2023-10-19《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文带来条例全文。
(0)人喜欢2023-10-19为您带来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内销售、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具体品种和标准。禁养的犬种中,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种除外。
(0)人喜欢2023-10-19南宁养犬人连续两年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并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的,从第三年起减半收取,但养犬期间存在违法养犬行为的,不得享受下一年度减免优惠。
(0)人喜欢2023-10-19根据《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南宁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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